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快更新最新章节!
空间混沌碑高高耸立,镇压无尽混沌。
原始城内释放神秘道光,仿佛永恒不朽的圣城。
这座城中熙熙攘攘,有不少混沌异种出没,它们城中并不知道已经混入了几个陌生的身影,正在疯狂地悟道,双瞳明亮如火炬。
有十几年轻的混沌魔族在演武场上看着混沌异种们厮杀,投下赌注。
它们高高在上,将混沌异种视作玩物,让它们互相厮杀。
一个年轻的混沌魔族看着厮杀,却心不在焉,忽然感慨道:“这原始城变得不平静了,居然连续出现五次外族想要潜入原始城的事件,还好被魔神大人们发觉,将潜入者镇杀……”
“这种事情偶尔会有,但不可能连续出现,难道我们的坐标泄露了?”混沌魔女皱眉。
一个容貌阴柔,混沌气息格外阴冷的银角魔族男子淡淡道:“发现一个蟑螂,在暗处不知还躲着多少只蟑螂呢,我们小心点为好。”
“有魔神大人在此驻守,哪会有什么蟑螂。”也有魔族少年对魔神极为自信。
就在交谈的时候,演武场中的混沌魔狮将八翼暗蝠撕碎吞噬,发出了一声王者般的咆哮,宣告着它的胜利。
“蛮皇,你输了。”阴柔魔子笑道。
哧!
虚空爆裂。
那位身材粗壮的魔族突然冲到了混沌魔狮的面前,拳威卷动百里虚空,如一尊无上魔神出世,一拳就将混沌魔狮轰成了碎片。
之前还威风八面的混沌魔狮,来不及抵挡就被镇杀,极其凄惨。
“贱畜,又害我输了一百混沌石。”蛮皇大怒,啐了一口。
众年轻混沌魔族静静地看着蛮皇,眼底闪过几分惊色。
“蛮皇的性格还是那么爆裂啊,渡劫期的混沌异种说杀就杀。”
“这也太可惜了,混沌魔狮可是取得了十连胜的强者。”
有混沌魔族生灵惋惜。
“呵呵,这是他自己的坐骑,杀就杀吧,反正心痛的该是他。”
“老是赌自己的坐骑输,奈何自己坐骑次次都那么争气,这有点无奈。”
混沌魔族的脑回路都不太一样,倒也有震惊于蛮皇势力的存在。
“混沌魔狮可是觉醒了混沌之力的异种,结果还是被一拳镇杀,蛮皇在我们年轻一代算是最顶级的了吧?”
“呵呵,再顶级也比不上碑顶的那位。”
“他怎么能跟混天少主比,混天少主可是混元魔帝的第八个儿子,那可是货真价实的顶级魔二代,单论血脉来说,都不知甩蛮皇多少条街了。”
说罢,众混沌魔族天骄,都禁不住将目光投向原始城中心的空间混沌碑,看着那最上方的方位,面露敬畏和向往之色。
“据说中央星域有个万界大比,若是混天少主参赛,必然也能大绽光彩吧?”
“那是必然的,混天少主如今在修炼时空混沌术,若是修成出关,必然能碾压一切,什么神子圣子弹指可灭,包括那什么仙帝之子都要被他踩在脚下!”
众年轻一代混沌魔族都对混天少主有着盲目一般的自信。
混沌魔族虽然一个个都强得逆天,但同样有实力与潜力的高低,混天少主无疑是众魔中最顶级的魔子,前途无量,未来甚至能成一代天魔。
李雷在桥上,邂逅了一对神奇的父子,进而开启了他的魔投手之路。这是甲子园历史上,最恐怖的投手传说这同时也是甲子园历史上,最传奇的黑马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钻石王牌之魔投救世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是世箜篌精心创作的玄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读者的观点。...
...
下午18点,华北市第七高中的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这里聚集了这所学校的大部分同学,因为今天是华北市高中高校篮球争霸赛一年级循环赛的第二十三场,由华北第七高中对阵第十三高中的比赛。...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