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人自小就在宫中相识,也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
徐仪华轻声道:“殿下,炽儿乃是殿下长子,便是陛下,对炽儿也是多加看重。”
“确有些胖了些,可这并不是炽儿的错,”
“洪武十一年,在凤阳的时候,是妾身不该,是妾身的错。”
原本听着妻子说起长子,朱棣的面色不是很好看,但听到洪武十一年的时候,朱棣的面色就暖和了下来。
洪武九年,那年朱棣十七岁,朱元璋带着朱棣等兄弟们,一起回到了凤阳老家,也就是中都。
凤阳虽然被称为中都,可是地处荒芜,朱元璋的本意,就是让这些儿子们好好体会一下老百姓的苦。
同时因为朱元璋父母也是埋葬在那里,顺带祭拜。
这一生活,便是三年。
本来徐仪华是没有跟着过去的,是当时哀求之下,才得到了朱元璋的同意。
在第二年,两人就怀上了朱高炽。
然而因为条件太苦了,以至于在接生这块,没有周全,导致朱高炽的难产。
最后自然是母子平安,但也给朱高炽留下了隐患。
具体的病症尚且不知,小时候的朱高炽就经常体弱多病,而后更是极其容易肥胖。
朱棣经常在跟别人说起这段经历,他觉得自己能够取得大胜,不畏惧塞外风寒,就是得益于这段经历。
只是徐仪华这里差点因此丧命。
看到朱棣的面色有所触动,徐仪华接着说道:“太孙殿下在北平的时候,妾身也是知晓的,他跟炽儿的关系非常要好。”
“这大明往后,乃是太孙殿下即位,有此间关系,咱们燕王府往后如何都差不到哪里去。”
本来已经平复心情的朱棣,听到这话冷哼一声道:
“本王那大侄子,可不是简单,如今海外封国,大明疆域内不再有藩国封地,想要地盘,还得是自己去打。”
“我看呐,他可没顾忌这般多的亲情。”
徐仪华自然是知道此事,道:“这不是正合了你的心愿嘛,妾身怎不知晓,殿下自小就想跟陛下那般,打下属于自己的一片江山。”
“在北平的时候,也是勤于军事,时刻不想着立下功劳,得陛下器重。”
“倭国虽然遥远,但臣妾自书籍中得知,可不算贫穷落后,至少比北平不会差到哪去。”
“那时建国称王,另有大明协助,殿下直管好生经营,也无掣肘,当可立千秋功业。”
徐仪华可不是什么都不懂。
自小入宫就陪在马皇后身边,受马皇后影响,在政事方面,也是有自己的见解。
为徐达长女,若不是女儿身,定然是知名大将。
朱棣离开北平,对于藩地没有丝毫担忧,便就是因为妻子徐仪华镇守。
听到妻子所言,朱棣思索一番,将今日早朝父皇所讲述之事,道了出来。
而后感叹道:“本王也是不知,那黑土竟是如此肥沃,曾经即使见过,也没当做回事,若是早些知晓,那.......”
徐仪华听完后,也有些惊讶。
北平离辽东很近,黑土她也是见过的。
在回过神来后,徐仪华皱眉问道:
“殿下的意思是?”
朱棣面色坚定说道:“仪华,帮帮我,我知道你可以的,父皇那边,对你最为喜爱了,尤其是母后当年。”
“只要你开口,父皇肯定会同意,让我留在北平,亦或是镇守辽东。”
“论功绩实力,这煌煌大明,无一可比过我,我对辽东熟悉,那些蒙古人,女真人,都能给治得服服帖帖的。”
霁摘星在无数次转生中,按部就班地做气运之子的工具人。突然有一天,他想活得久一点。被爱人抛弃?努力进学,以首席身份和优异成绩毕业,效忠帝国,受众人倾慕景仰。被师尊取灵根?放弃天生灵体,转修苍生道,...
接档年代年代文里炮灰掉的假千金九十年代随夫进城求预收。黎菁是大院出了名的败家女。喜欢购物,每天都是买买买,家里快养不起她,把她嫁给了一个暴发户。暴发户老公帅气有钱,还不影响她买买买,黎菁表示...
...
与小当家同名同姓的刘昴星,穿越到了食戟之灵的世界 为了维持超神之舌对身体的消耗,不得不以料理界的巅峰为目标进发! 泡面级厨艺的刘昴星,...
亿元天价,她被亲姐卖给未来姐夫做新娘!婚后百天,豪门丈夫在她面前玩出墙她只是不想争宠,但也不愿被丢海中喂鲨鱼!既然他要斩草除根,那么,她就顺便出墙透透气,做个杀手养个娃!前夫终于想起彻夜清算...
一次普通的穿越,一次诡异的袭击,时间陷入循环,命运被无限嫁接。我只是个普通的穿越者,当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一无所有。当我戴上那个面具开始,一段诡异的传奇开始了,我不仅要对抗诡异,还有那无处不在的疯狂。当然你们可以叫我愚者,可我只是一只可怜的虫子,一个渴望归家的旅人无女主,无金手指,无降智反派,不圣母,不抢主角机缘。这旅途注定坎坷,而我自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在神秘复苏里喝魔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