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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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我们发財了(第2页)

温妮是很喜欢花的。

从孤儿院时就是这样,哪怕日子再难,她也不会忘记为窗边的小花浇水。

她还送过一盆风铃草给凡妮莎……也不知还活著没,少女总是忘了照料。

买盆花吗?

凡妮莎犹豫了一下,脚步一转,带著爱丽丝走向了河畔区。

河畔区与码头区隔著密斯卡托尼克河遥遥相对,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码头区是这座城市无法癒合的疮疤,一片被刻意遗忘之地,连济贫委员会都不曾进驻。

河畔区则紧邻市中区,是整座城最繁华的地带,沿河高楼灯火通明,宛如不夜之城。

两边的居民偶尔会望向河的对岸,明明在同一座城市里,却是不同的世界。

两边的人大概率一辈子都不会相见。

凡妮莎很少来这里,不是不想,而是根本不能——巡警一看到她不够体面的衣著,就会立刻驱赶。

倘若不走,当即便会被逮捕。

帝国的《济贫法》对贫民有著严苛的规定,“隨意游荡”可是一项正式罪名。

她若踏入这里,便触犯了游荡罪。

但总有些去不了河畔区的人,又需要去商业街购物,於是在河畔区不远处,延伸出几条售卖各类商品的街道。

这里的道路虽不与河畔区直接相通,却紧挨其侧,仿佛也能沾染几分那里的繁华气息。

凡妮莎的目的地便是这里。

她带著爱丽丝在街上转了一阵,走进一家饰品店。

两人挑了半天,最终选定一枚胸针——珐瑯镶嵌的白百合。

百合的花语是“美好的家庭”与“伟大的爱”。凡妮莎觉得,这正適合送给温妮。

她会喜欢的……她一定要喜欢!这枚胸针花了她整整5个里奥,5个!

她那件战壕风衣才花了七个里奥啊!

“我们回去吧,要是今天晚上不忙的话,我就顺路去把这个送给温妮。”凡妮莎开心的拍了拍爱丽丝的小脑袋。

“唔……”爱丽丝正吃著凡妮莎给她买的零食,含糊的点了点头,露出了一个丑陋的笑容。

事实证明,“不忙”这种话不要乱说,特別是在你要上夜班的时候。

凡妮莎整整忙了一晚上,一刻没停。

连著送了好几次货,眼看著天色都亮了,才回到医院。

她还幻想著试探一下维塔斯之环的话题,结果一晚上都在城里到处走。

说来也怪,今夜的新斯堪维亚格外躁动,以往寂静的深夜,如今却有不少身影匆匆往来。

他们看向凡妮莎的神情多少有几分戒备。

等凡妮莎拖著疲惫的身体回到医院,老拉齐居然破天荒的出门迎接了。

他穿著一身厚重的外套,布满皱纹的脸上笑容洋溢,一见凡妮莎,两眼顿时放光,上前一把拉住她的袖子。

“走,跟我去东城区!”

“啊?”凡妮莎一怔“我该下班了,天都亮了……”

“还下什么班,我们发財了,发大財!”老拉齐一把拉住了她的平板车,“你一辈子也遇不到这种好事,今天加一天的班,你的欠债就能还清了,还能留下一大笔钱!你想都不敢想的钱!”

凡妮莎顿时瞪大了眼,通宵忙碌的疲惫让她有些恍惚,她看向仓库的院子,忽的呆住了。

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麻袋,尸体堆积成山。

在灵视下,每具尸体,都发著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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