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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王庙前长跪四人之秦桧(第2页)

很显然,这么一个摇尾乞怜的举动,相当于卖身契,实际上是一种卖国行为。宋徽宗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却很明显,企图通过这种卖国行为,为自己换一个好待遇,说不定金人一高兴,放他回去也未可知。

作为起草人的秦桧,不会不明白宋徽宗的意思,但此时的他却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坚持原则的秦桧,不但“欣然”命笔,还通过“厚贿”打通关节,把信交到宗翰手中。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宋徽宗的“卖身契”对他自己一点儿用也没有,却成全了秦桧的好事。“宗翰喜之,赐钱万贯、绢万匹”,完全是赏赐有功人员的节奏。

后世有人在提到这段时,给了一句评语,说秦桧是“一本万利的自卖”。

这些金人也真有意思,明明是宋徽宗“卖国”,结果却把好处给了秦桧,不但给了他很多钱很多绢,金太宗还把秦桧赐给他弟弟挞懒为手下。

04

由此看来,秦桧在贿赂宗翰时,一定做了手脚,使事情看起来像是他的主张,而非宋徽宗本意,不然金人是没有道理把他当“功臣”的。

被金太宗赐给挞懒后,更大的好处马上就来了:1127年十月,一起被俘的陈过庭等北宋官员被流放到显州(今辽宁北镇县东南),只有秦桧一人留在了燕山府“任用”。不久他就被任命为“参谋军事”,还当上金人的官了!

大概干得不错,金军元帅还特地请秦桧吃饭,席上陪酒的全是王公贵戚的女人!

从那时起,秦桧算是彻底沦为了金人的鹰犬。从前那个坚持原则、不向金人低头的热血青年不见了。

他的这种巨大转变,不知是不是对“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古语最好的注脚。

这只鹰犬很快就又得到了为金人出力的机会。

1129—1130年,负责淮东战场的挞懒让秦桧给他参谋军事。除了给金人出主意打自己人,秦桧还替金人给被围困的楚州人(今江苏淮安)写劝降信(《盘洲文集》卷74《先君迷》有记载)。

“楚州之战”是当时南宋最壮烈的保卫战之一,壮烈程度前所未有。在粮尽援绝的情况下,楚州军民听从赵立指挥,吃完树皮吃草根,吃完草根饿着肚子,依然顽强抵抗,他们用死守不屈,响亮地回答了秦桧的劝降。城破的那天尤其惨烈——军民“抑痛扶伤巷战,虽妇人女子亦挽贼俱溺于水”。

05

“楚州之战”中南宋军民的拼死抵抗,使金人认识到单靠武力是无法让其亡国的,得想另外的办法。

俗话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诱以和议,内外勾结”,才能最终达到目的,而此时已经投靠他们,但在南宋朝野还未彻底暴露的秦桧,无疑是从内部攻破南宋堡垒的最佳人选。

基于这样的考虑,金人把秦桧放了回去,以做内应。

秦桧的回归引起了众多朝臣的怀疑:为什么其他人没有回来,就他回来了?秦桧说这很简单嘛,我把监视我的金兵杀了,抢了一条船,就这样逃回来了,你们不信就去问嘛。我对祖国如此忠心,你们是没有理由怀疑我的。

相信他的人还是有的,比如宰相范宗尹和枢密院的李回,他们和秦桧的关系一直很好,自然会站出来替他说话,还用人格担保他的忠心。

回到“祖国”的秦桧,很快向最高领导提出他的主张: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要想天下无事,就得“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实际上这不是秦桧的主张,而是金人的主张,他不过是忠实地执行了金人的旨意而已。

从字面上来说,这个主张似乎很有道理。问题是当时南宋军队的将士大多是西北人河北人山东人,按照这个主张去办,大批北方土地就得归金人,这些北方人都得回去让金人统治。所以这个主张的实质是解除南宋的武装,如果南宋答应了就是自毁长城。金军如果再度南侵,南宋连抵抗的力量都没有,只有举手投降的份儿。

而这正是金人想要的。

秦桧是个聪明人,不会不明白金人的阴险,但他却在赵构面前把这个主张的“好处”吹得天花乱坠,让赵构相信只有这样才能给南宋带来和平。当秦桧送上挞懒的“求和书”,赵构更加相信了秦桧的忠心,称赞他“忠朴过人”,表示“又得一佳士也”,高兴得觉都睡不着。

得到赵构赏识的秦桧很快登上了宰相的宝座。

那以后他干的一系列坏事,诸如排异己、结死党,贬斥张浚、赵鼎,收韩世忠、岳飞等大将兵权等等,真是罄竹难书。仅为了使宋高宗的投降主义道路能够顺利地走下去,就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杀害岳飞,就足以使他遗臭万年!

06

有人说秦桧也是一个“受害者”,他之所以那样做,不过是忠实地执行了宋高宗的投降主义路线而已。

这不是真相!

真相是这样的:那时候的宋高宗,其实并未真想走投降主义路线,只不过在和、战之间摇摆,他后来“专意乞和”,正是秦桧当了宰相之后。

这个宰相整天在他耳边唠叨乞和的好处,宋高宗能不动心吗?!他摇摆的天平,自然会偏向这一边。

还是朱熹看得明白,他在《戊午谠议序》里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

更何况后来,也就是秦桧在取得对金投降的全权代表之后,朝廷所有大事都是他说了算,宋高宗基本上连发言权都没有了。那时候的秦桧可以轻易地将赵构这个皇帝玩弄于股掌之上,赵构如对他的决定有异议,他就动不动“挟金人之势以要君”——这是金人叫咱们这么干的,咱们敢不听吗?

动不动就利用金人的势力来要挟皇帝,这就是秦桧大权在握后经常干的事。这种事如果不是出于他的自觉自愿,还有第二种解释吗?

尤其值得玩味的是秦桧病死后宋高宗的大笑:“老匹夫终于死了!老子再也用不着在膝裤中藏匕首了!”

秦桧死了,宋高宗大松了一口气,因为再也没有人动不动就“要君”了,他再也不用经历“初奇桧,继恶桧,后爱桧,晚复畏桧”这种精神折磨了。

为一个早有定论的奸臣“平反”,应该不是那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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