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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022
一件物品刻上了一个人的名字,就代表这件物品专属于这一个人,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程觅此刻的心情好极了。
指尖触摸着名字的印迹,程觅盯着看了一会儿,愈发移不开视线。“程觅”二字刻得精致又精细,一笔一划遒劲有力,规整得像是机雕上去的,程觅不禁思索,沈岸寻用锥子刻出来的字都这么好看,手写的会不会更好看?
脑海中适时地浮现出沈岸寻握笔写字的模样,程觅挑了下眉,心里开始好奇了。
暮钟响起,日落山间,一旦把全部精力集中投入到一件事情上,时间就变得飞快。程觅复习完今日雅思考试的内容,沈岸寻刚好回来,左手上拿着两袋面包,一个豆沙馅的,另一个是全麦的,右手是一瓶草莓酱。
程觅吃饭的时候,沈岸寻便去洗漱,洗完,一整晚的时间都用来打坐,每一天都是如此。然而这天晚上,程觅把涂满草莓酱的面包塞进嘴里,见沈岸寻晾好毛巾,准备打坐时,起身上前打断了他。
程觅问:“小师父,有时间吗?”
沈岸寻本想走去蒲团那边,可程觅的胳膊拦在身前,于是回道:“有。”
转身拿来自己的错题本,程觅翻开第一页,指着空白处说:“给我写一下你的名字。”
沈岸寻不问原因,落低视线看着程觅的错题本,程觅把笔递给他:“写完就去打坐,耽误不了你半分钟的。”
接过笔,走到小桌子前,沈岸寻坐在小板凳上,把右手上的老山檀佛珠绕到左手上,继而握笔写字。“沈岸寻”三个字出现在程觅的视野中,看得他一愣,等他回过神时,沈岸寻早已回到蒲团上静心打坐了。
这字……写得也太漂亮了。
简直能出字帖了,程觅凝视着沈岸寻的名字,彼岸的岸,寻找的寻,不管是三个字组合在一起,还是拆开来看,都足够养眼。
程觅捧着错题本:“小师父,你的字怎么写得这么好看啊?”
“有专门练过吗?练了多久啊?”程觅问,“光练是不够的吧,我就算每天描字帖我也写不出来这种水平啊,这得有天赋吧?”
按下佩服的心情,程觅不再开口,他怕打扰沈岸寻静修。把错题本摊开在桌面,单手支颐,程觅歪着脑袋欣赏沈岸寻的字,又瞄了一眼刻在桌角自己的名字,写得实在太过惊艳,怎么看都看不够。
在程觅心里,沈岸寻本来就是一个与他的生活毫不相干的人,程觅的世界花花绿绿,根本不可能有谁会像沈岸寻这么纯白朴实。对于程觅而言,如此“另类”的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再会点儿什么本事,那就更令程觅着迷了。
难怪那双手长得那么好看。习惯性地指尖转笔,程觅回想刚才沈岸寻右手握笔写字的样子,回想着落笔用力时手背上凸起的骨骼和那白净细瘦的手腕……稍稍忘记了时间,一晃已是深夜。
后面几天,一有机会逮到沈岸寻,程觅便让他在自己的本子上写字,至于写什么都无所谓。沈岸寻索性就默写了《金刚经》,错题本每一页空白处能写的地方都写满了经文,清秀的字迹混杂在一大堆潦草的英文字母里,颇有一种“乱中有序”的美感。
这天傍晚,程觅靠在屋门口等着沈岸寻回来,等着吃晚饭,等着让他继续给自己写字。远远的,程觅听见寺院后门有动静,他知道是沈岸寻,于是抬眼望过去,望着昏暗的视野里两道并排行走的身影,微微凝起眉心。
沈岸寻带回来一个人……一个男人。
“你就是程觅吧?”男人笑眯眯地摘掉遮阳帽,卸下背包,“空觉师父跟我说了他家里住了人,你好,我叫郭军。”
程觅说:“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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