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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第1页)

村子

锄完了地以后,如果上午有时间,我也许会读一会儿书,写一会儿字,再到湖里洗个澡,游过一个小湾,这就是我运动的最大限度了。这有助于洗去劳动后身上的尘垢,或许还可除去因阅读而产生的一道皱纹。在下午,我一般是很自由的。每天或者隔一天,我会到村子里散步,听听人们嘴上那永无休止的八卦,或者口耳相传的谣言,或者报纸上转载的新闻。如果用因势利导的方法接受它们,的确会感到很新鲜,很奇特,好像树叶的萧萧声和青蛙的呱呱声一样。正如我在森林中散步时喜欢看鸟雀和松鼠一样,我在村中散步,喜欢看一些男人和小孩。在村中散步,我听不到风吹带来的松涛声,却能听到辚辚的马车声。从我的房子向另一个方向望去,在河岸的草地上,有一个麝鼠的聚居地。而在另一端的地平线上,在榆树和悬铃木的下面,有一个充满忙碌的闲人的村庄。这令我产生好奇心,仿佛他们是大草原上的流浪狗,不坐在兽穴的入口,而是奔到邻居家去聊天。

我经常到村庄去观察他们的生活方式。在我眼里,村庄就像一个庞大的新闻编辑室。为了编辑室能持续运作,就像以前州政府大街上的雷丁出版公司那样,他们不仅出售报纸,还出售干果、葡萄干、玉米粉、盐,以及其他食品杂货。有些人对新闻胃口很大,消化能力超强,他们永远像雕像一样坐在街道上,想方设法地打探新闻,让新闻好像地中海的季风一样翻腾着、低语着,从他们耳边吹过。或者也可以这么说,他们就像吸入了少量的乙醚,虽然意识还算清醒,但痛苦却被麻痹了。否则,有些新闻,听到后让人会很痛苦。

当我在村里漫步时,我总是看到这些“活宝”:一排排地坐在台阶上晒太阳。他们的身子微微前倾,脸上挂着充满欲望的表情,眼睛不时左顾右盼。或者,就是身体靠在谷仓上,双手插在裤兜里,像一根支撑谷仓的柱子。由于他们通常逗留在户外,所以风中带来的所有消息,他们都能听得见。他们是最粗糙的磨坊,凡是闲言闲语,都要经过他们的第一道压碾,然后才能传入千家万户,倾倒进更精致的漏斗中,进行更细致的加工……

我注意到,村子里最有活力的地方,就是食品杂货铺、酒吧、邮局和银行。除此之外,如同机器中必不可少的零件一样,一口大钟、一尊大炮和一辆救火车,都放在合适的地方。为了尽量满足人类的需求,房屋的设计,都面对面地被安排在一条巷子里,所有的过客都逃脱不了夹道鞭打,所有男女老少都可以痛扁他一顿。当然,那些被安置在巷口附近的人,最先看到过客,也最先被过客看到。他们最先动手揍人,所以要为这个黄金地段付最昂贵的房租。而住在村外的少数零散的村民,到他们那里有很长的距离。就算经过,旅客也可翻墙而过,或者抄一条捷径逃掉。这些村民当然只需付一笔很少的地租或窗税。有的四周都挂起了招牌,**着顾客;有的抓住了他的胃口,那是酒店和饭店;有的抓住了他的嗜好,如百货店和珠宝店;有的紧抓着他的头发不放,或揪住了他的脚或他衣服的下摆,这是理发店、鞋店和服装店。此外,还有更可怕的,就是要你挨家挨户地去访问,而且这种情况下总是人满为患。

总体而言,无论怎样,我都能很巧妙地躲过所有的危险,或者,我马上勇往直前,毫不犹豫地直奔我的目的地。那些受到夹道鞭打的人,不妨尝试一下我的办法;或者,我专心地想着高尚的事物,像俄耳甫斯“弹起那七弦琴,高唱诸神的赞美诗,压过了妖女的歌声,因此才没有遇难”。有时,我会闪电一般地溜走,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我不大在意礼节,即使篱笆上有个洞,我也不觉得必须犹豫一下。甚至,我还经常闯入一些乡民的家中,他们亲切地招待我,他们会跟我说起最新的,或者他们精选出的新闻。对刚刚平息的战事、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以及世界还能合作多久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了解后,我就立即从后面几条路溜走,然后又隐进属于我的那片森林了……

有时,我去城里,逗留到很晚才出发回家来,在黑暗中回到我森林的家中。这让我忍不住感到愉快,尤其在那些漆黑而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从一个灯火通明的村屋或演讲厅起航,肩上扛着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朝着林中安逸的港湾行驶。外面的一切都安置妥当了,随后我带着快乐的思想,卧在甲板下面,只留下我的躯壳掌舵。但是,如果航道平静,没有波澜,我就干脆用缆绳将舵拴死。当我航行时,在舱中的火炉边取暖,许多快乐的想法便会在我脑中萦绕。任何天气都不会使我去忧郁,也没有悲伤,纵使我遇到过几次恶劣的天气。平日的夜晚,森林中也比想象中的还要黑暗。在最黑的夜晚,我只能凭着树叶间隙透出的光来辨别路径,一边走,一边认路。有时,在一些没有公路的地方,我只能用脚来摸索,开辟出我要航行的路。或者有时候,我能用手摸出几棵我熟悉的树,从而辨清航向。比如,中间距离不超过18英寸的两棵松树,总是位于森林的中央,从它们中间穿过时,我就能辨别出方向。有时,在一个漆黑又潮湿的夜晚,我很晚才出发回家。我的脚探索着看不清的路,一路上,心不在焉,像做梦一样。等我猛然伸手开门时,意识才清醒过来。老实说,我根本不记得我是如何走回来的。我自认自己的身体,就是在灵魂脱壳之后,也能找到它的归属之地,就像手能碰到嘴,无须任何帮助一样。

有几次,来拜访的客人恰巧待到很晚才要离开,而那天的夜十分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所以我只好送他到公路边,并指给他要走的方向。分别前,我告诉他,不要靠眼睛,而要靠双腿,摸索着前进。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就是这样给两个到湖边钓鱼的年轻人指路的。他们住在距离森林大约一英里远的地方,他们对附近十分熟悉。一两天后,其中的一位对我说,他们在自己的住所周围转悠了大半夜,直到清晨才回到家,其间遇到一场大雨,树叶都湿了,他们也被淋得全身湿透了。我听说,村里有很多人在街上转悠时,也常常迷路。一般来说,那是黑暗最浓郁的时刻,如俗话所说,黑得你都可以用刀把它切割成一块一块的。有人因为住在郊外,驱车到村里来置办货物,最后却被黑暗阻挡,只好留在村中过夜。还有一些先生女士,去别人家做客,因为偏离他们的路线大约有半英里远,他们只能用脚来摸索着走,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地方拐弯。

无论什么时候,如果在森林中迷路,都是很惊险的,而且很值得回忆,这是一种珍贵的经历。在暴风雪中,即使你白天走在一条熟悉的路上,也会迷失方向,辨不清通往村子的路。虽然,他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走过无数次,但是现在,他却怎么也认不出路来,就像西伯利亚的一条路一样陌生。如果在晚上,还要困难得多。我们平日在散步时,潜意识里常常会像领港人一样,依据某个灯塔,凭借某个海角来辨别方向,向前走。如果我们偏离了日常的航线,我们的脑中依然会有邻近一些海角的印记。除非我们已完全迷路,或者转了一下身。在森林中,你只要闭上双眼,转一下身,就会迷路。到那时,我们才发现大自然的广袤与神奇。无论是睡觉,还是心不在焉地做其他的事情,每个人在清醒之后,都应该经常看看罗盘上的方向。难道非要等到我们迷路时,也就是说,非要等到我们失去整个世界之后,才会发现自我?才能发现自身的处境?才能认识到我们彼此之间无何止的瓜葛和联系吗?

一天下午,我来这里的第一个夏季即将结束时,在我到村里的鞋匠处取回修补好的鞋子时,我却被捕了,并被关进了监狱。原因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里表明的那样,我拒绝向国家交税,甚至否认这个国家的权力,因为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像买卖牛马一样贩卖男人、女人和孩子。起初,我是因为别的事而住到森林里去的,但一个人无论到哪里,人间的肮脏机构总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伸出他们的双手攫取他的财富,如果他们能做到这点,接着便会迫使他回到他那个共济会式的社会中。诚然,我原本可以坚强地反抗一下,这样做多少会有点结果;我原本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我宁愿让社会疯狂地反对我。这样,它才是最绝望的一方。第二天,我就被无罪释放了,还拿到了我那双已经修补好的鞋子。回到森林中,我在美港山上饱餐了一顿越橘。除了那些国家机构的人之外,我没有受到其他人的骚扰。除了存放我稿件的桌子,我上了锁。其他任何地方,我都没有上锁,我的门也没有门闩。我的窗户和门上,也没有一颗钉子。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即便要出门数日,我也不会锁门。在即将到来的那个秋天,我到缅因州的森林中住了半个月之久,其间我都没有锁门。但是,我的房子比周围驻扎的士兵还要受尊敬。疲惫的旅行者,可以在我的火炉旁休息取暖;文学爱好者,可以翻阅我桌上的书本。或者,那些好奇心很强的人,也可打开我的壁橱门,看看我吃的是什么饭菜,还能知道我的晚餐吃些什么。虽然,有不少各个阶层的人跑到湖边来,但我并没因此感到有什么不便。我没有丢什么东西,只是一部小书消失了,那是一卷荷马的作品。也许因为封面镀金镀得过于华丽了,所以才不见的。我想,极有可能是兵营中的士兵拿走了。我相信,如果所有人都生活得和我一样简朴,盗窃和抢劫就不会发生。为什么这样的事频频发生?是因为社会上有些人得到的超过了他的所需,而另外一些人得到的却又不够他的需要。蒲柏翻译的荷马诗句应该被广泛传播:

当世上的人们所需要的只是山毛榉制作的碗碟时,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有战争。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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