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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初秋。
客厅。
阮绮坐在沙发上,正在整理自己的思绪。
他没想到有一天穿书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只记得自己出了意外,再一睁眼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与此同时,阮绮的脑海里涌入一些杂乱的信息。
他很快得知自己穿进了一本豪门小说里,成了一个和豪门大佬联姻的炮灰。
原书里的炮灰有两大特点,漂亮,但无脑。
是再适合不过的联姻对象。
豪门大佬也正是因为这样才选中了他,说白了就是他既能充当门面,但是又好控制,以后就算把他踢出门也不会有什么麻烦。
那位豪门大佬叫裴寂。
裴寂在整个s市,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真正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人物,无数豪门名媛趋之若鹜。
不过据传这个人性格阴鸷、阴晴不定,一般人根本近不了身。
可以想象,任谁和这样位高权重的人联姻,肯定都会完全被漠视,别想走进他的心里。
当然,联姻有一个特别大的好处就是有花不完的钱,单单是婚姻协议里就表明了对方每个月会支付好几百万的零花钱。
阮绮对于这样的剧本再满意不过了。
他本来就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心态上已经完全摆烂了,一点都不想劳心劳力。
在这种情况下,和豪门大佬联姻简直是最佳选择。
试想一下,豪门老公从不搭理他,只会每个月给他几百万的零用钱,他每天什么都不用干,只需要躺着当咸鱼就行。
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不好的?简直是人生赢家啊!
阮绮对于接下来的咸鱼生活很是满意。
今天下午,他就要搬去一处庄园了,和自己名义上的老公一起生活。
在此之前,他首先要找到自己的小崽子。
是的,原主当初领养了一个小孩。
现在这个小孩已经3岁多了,活泼机灵,人小鬼大。
阮绮起身,出门找小崽子。
在路过全身镜的时候,他下意识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
原主果然很符合漂亮炮灰这个设定,额前碎发垂落,皮肤白得发光,五官无不恰当好处,单是那双缱绻动人的眼睛就配得上大美人的称号。
阮绮很快收回了目光,然后继续朝外走。
他所处的地方是一处独栋洋房,外面自带了一个小院子。
现在正值初秋,阳光柔和,洒下金黄色的光线。
阮绮身上是一件米白色的毛衣,版型宽松,材质柔软,和他慵懒的气质很搭。
他踱着步,慢悠悠地出了门。
微风拂过,他浓密的睫毛轻颤,像是栖息在花瓣上的蝶翼扇动。
阮绮来到院子里,四下巡视了一圈,没看到他的小崽子,于是出声喊人:“阮茸?”
在他的记忆里,原主领养的小孩是叫这个名字。
没人应答,只有风吹过的声音。
阮绮又叫了一遍。
他的声音很好听,丝丝缕缕地飘散在秋风里,动人心弦。
还是没人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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