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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没机会,再好不过。
上完当天的最后一节课后,连柒买菜回了家,还给那位大小姐带了份她喜欢吃的小甜品。
结果进门之后,没能第一时间看到対方。
连柒将拖鞋换好,在进厨房之前,目光早在能及的地方追寻了一圈。
姜若曦不在客厅,也没去露台,大概…会在书房?
连柒猜的不错,等她洗好菜后,姜若曦也从书房走了出来。
连柒一心二用,边做晚饭边听着姜若曦那边的动静。
対方在书房和客厅间进出好几次,也不知道在忙着些什么。
等到晚饭做好时,连柒才终于发现了家中的变化。
姜若曦带回了一只猫。
长相很可爱,体态不大不小,毛球一样。
刚才忙的那一会儿,也是为它在客厅安置一些所需的用品。
连柒看着趴在沙发上的那只小家伙,想起了以前住在姑母家时,邻居家的那只矜贵的猫。
手指微动了动,有点想试着摸摸。
“小银渐层,叫团团。”姜若曦挖着连柒给她带回来的小甜品,漫不经心地提醒対方,“它的性子有点冷,不喜欢别人碰。”
好在这猫的胆子没那么小,没因为换了地方而产生什么应激行为。
似乎刚来就适应了。
团团的主人一直在国外,近期准备回来。
但她也没想到猫寄出之后,人却突然在那边有了点急事需要处理。
想了想,也只能拜托姜若曦帮忙照顾几天。
据她所知,姜大小姐不讨厌这类小家伙。
姜若曦喜不喜欢团团不知道,反正连柒是挺喜欢的。
团团的确不喜欢被人碰,每次都是连柒还没等摸,它就灵巧地走开了。
但它却比较亲近姜若曦。
大概是因为姜若曦不怎么理它,反而勾起了它的好奇心。
连柒也不气馁,対这方面颇有耐心;
她拿猫条和激光笔诱惑小家伙和自己亲近。
果然没过太久就生了效。
后来团团再见连柒靠近,也不躲了。
慵慵懒懒地待在原处,等着两脚兽的忠实投喂。
连柒很喜欢团团,不仅仅是因为觉得它可爱。
更多的是,觉得团团和姜若曦的性格有某些类似之处:一猫一人,都矜贵又性子淡,还不怎么喜欢理人。
所以等到团团愿意亲近自己的时候,连柒下意识地望了望沙发那边的大小姐。
她略垂下眸,嘴角带了点浅淡的笑意:既然猫都能被慢慢地俘获……
那么,人,大概也是可以的吧。
–
早在大一放寒假的时候,连柒就在家附近的咖啡厅里找了份兼职,还一直干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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