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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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觉得他挺合适的(第3页)

韩笑当然明白这一点,应了一声。

任思霞冷笑着说道:“你们别白费心思了,告诉你们,我可不怕的,反正我没有杀人。”

夏朗听后,不慌不忙:“你说没杀人就没杀人吗?告诉你,你是不是凶手,那是我们说了算,随便给你一把刀,让你摁上自己的指纹,这就算物证;回头我找几个混混儿,这就算人证。

人证物证俱在,怕是不死也得在牢里呆一辈子喽。

你刚刚说的,管吃管住,挺好的!”

任思霞听到这里,脸色倏变,她明知道夏朗是在吓她,可还是忍不住害怕起来。

这几年她听说过不少坐冤狱的新闻。

虽然说自己不是第一次进来了,可以前也只是卖淫而已,拘留一段时间就放了。

这一次可不同了,牵扯到了人命案子……

任思霞的脸色煞白,眼睛瞪大,出现了惶恐的神色。

夏朗察言观色,气定神闲地说道:“好了,既然你不想说,那就照我的意思办。”

说完,他站起身来,收拾桌上的东西准备离开。

“我……我们已经好多年不联系了。”

任思霞忽然开了口。

夏朗冲韩笑点了一下头,示意他可以开始笔录了。

夏朗慢慢坐下来,说:“那就说一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任思霞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以前的故事:

任思霞是重庆人,以前在老家务农。

高中辍学之后,她就来到了城市里打工,去过深圳也去过上海,可是大城市虽好,但是对学历要求也高。

任思霞只能是在小饭店里做做服务员,给人端端盘子洗洗碗什么的。

有一次,饭店的老板趁着老板娘不在,意图不轨。

任思霞奋力反抗,拿一把叉子插伤了老板的手,老板一怒之下把她开除了,工资也没有结,还扣下了她的行李和身份证。

任思霞那时候才十几岁,害怕得要命。

她只能是一路跑一路跑,不停地跑下去。

城市的夜色那么华丽,却给她造成了一生都无法磨灭的阴影。

那些闪烁的霓虹灯,就像是怪兽发出的诡异的光一般,要将她这个柔弱的女孩子一口吞下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任思霞遇到了一个老乡,老乡很可怜她,给她买了饭,还带她换了身干净衣服。

那时候在任思霞看来,这个三十多岁的阿姨简直就像神仙一样,救了她一命。

说到这里,任思霞抽泣了一下鼻子:“我以为我遇到了一个可以救我命的人,没想到……是一个把我推进火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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