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他们回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了。”
程思拧眉,既然马田山已经跑了,他索性直接放了明烟。
他们下山的时候,丁武就收到了打款,而程思则借着方便的名头回来了。
果然没多久,周庆就跑了进来:“大哥,你打了马田山啊?我看他那么狼狈的跑下去,大哥你没吃亏吧。”
“没有。”程思想了想,看着周庆瘦小的身躯,低声问道,“你的钱拿到了吗?”
“拿到了,那个富婆当初只给了一半的钱,估计看这两天她不去纠缠那个小白脸了才放心把钱全打过来,就是大哥你跟着忙了几天不要钱,太亏了。”
“亏?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要是知道还有下一次,我会直接把你送到警察局去。”程思面色不善的盯着周庆。
他即使穷,也有自己的底线,这种事情,他也决定不会碰。
周庆缩了缩脖子:“我当时脑子可能被狗吃了,大哥我保证没有下一次了。”
“走吧,你可以回家了。”
明寒烟看着两个人似乎准备丢下她直接走了连忙喊住他们:“你们就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吗?我怎么下山?”
“跟着我们一起走。”程思头也没回直接道。
明寒烟没想到她真的就这么自由了,她慢慢的跟着两个人一起下山,脑子已经想了几百遍将这几个人抓起来的方法,只不过在抓这些人之前,她要先走下这崎岖的山路。
“我走不动了。”明寒烟累的找了个石块坐了下来,当初试戏完她就直接去找叶子了,连衣服也没换,脚下穿的还是戏里那双廉价的高跟鞋。
上山的时候她不敢说,现在她总归能说了吧。
周庆看着不愿意走的明寒烟,急的团团转:“唉,快走吧,要是马哥回来,你可走不了了。”
“我脚疼。”明寒烟揉着自己的脚,声音委屈。
“那……那怎么办?”周庆傻乎乎的问道。
“我想穿他的鞋。”明寒烟指着程思脚上的绿色军用鞋道,那鞋肯定适合走路。
周庆都惊了:“你……你要穿我大哥的鞋,那我大哥穿啥啊,他又穿不上你的鞋。”
“我不管,我脚疼。”明寒烟才不管那么多,她盯着程思的眼睛道,“我要穿你的鞋。”
程思凝眸跟明寒烟对视了会,然后直接将鞋脱了扔在她面前。
明寒烟将自己鞋脱下来的时候,疼的嘶了声。
少女的脚雪白,脚踝上的黛色若隐若现,带着纤细美感。
明寒烟没想到程思真的将鞋给她了,她看了看鞋,又看了看程思。
程思已经转过头,像是一眼也不愿意看她。
这人是什么意思?看不起她吗?现在连看她都不愿意看她了?
明寒烟暗搓搓的生气。
程思站在那,听着身后少女哼哼唧唧的声音,忍不住从怀里掏出一支烟,想点燃又怕引起山火,只能放在嘴里咬着。
“程思,你的鞋太大了,要不我用你的鞋换周庆的鞋吧。”
烟嘴被程思咬的变了形,程思转身扫了眼明寒烟,直接将她拽到自己的背上。
“我背你下山。”
周庆跟在后面明寒烟的鞋捡着,然后在刚刚他大哥站的地上看到一根没点燃的烟。
他记得他大哥只有在心烦意乱的时候才会想抽烟。
所以他大哥在心烦什么?
在意乱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可爱们多多留言呀,会有红包掉落哦~
五十年前,龙城穿越,铁血孤军,高举地球文明战旗,面对异界恐怖狂潮。五十年后,孟超重生,发现自己做贡献就能变强大。孟超发誓,一开始他只是单纯想为这个社会做点小小的贡献,没想到会把地球人变得拳打怪兽...
仙道在上,凡俗如蝼蚁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此间有少年,仗剑独行,一夕得道,破碎虚空!...
关于我在末世文里带娃种田刘安冉一觉醒来,竟然穿越到一本末世文里,成为一个炮灰女配,不仅金手指被抢走,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成为了女主儿子的垫脚石,凄惨死去。刘安冉看着周围的丧尸欲哭无泪,自己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过好在金手指在手,自己不会过得太惨,刘安冉带着便宜儿子兢兢业业收集物资。刘安冉决定带着孩子一边收集物资一边寻找男主,抢先遇到男主,为自己努力争取一线生机。...
一个蹬三轮的普通少年,偶然载上仙尊,获得无上传承。自此开始了他的无敌之路。爱他的人疯狂,恨他的人疯掉,他就是当世神话,飞哥!...
长乐公主,姿容绝世,何等佳人,配他一个纨绔世子还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