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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不好了,把墙给撞坏了。方霄对这面墙的质量感到担心。手拍了过去,想把墙给抚平,只是,手拍过去,手感很是冷硬,一点也不像是会留下印迹的样子。这是怎么一回事。方霄按了几下,没起作用,也就歇了心思。转头认真地记起墙上的符纹来。只是,这些符纹,对她来,真跟鬼画符没什么区别,在她看来,长得都差不多。那些细微的差别,在她看来,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她一个符纹也没记住。
放弃记下这些符纹的超高要求,方霄又向周围打量了一番,除了留下了她的脸模外,这里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了。方霄觉得,下次进来,她只需要刷一下脸卡就行了。这里都留下她的印记了。
只是,要怎么出去呢?方霄在门口没看到出去的路。只好原路返回,走到那个笔直的通道时,方霄突然看到墙边的一件疑似自己掉下来的衣服,高胸跑了过去,一把抓起衣服,穿在身上,她才觉得,脸被捡起来了。她高胸把脸贴在墙壁上蹭了蹭。这里还真是她的福地,终于把面子捡回来了。只是,蹭过之后,她发现,自己的脸又蹭下了一个新的脸模出来。
方霄摸了摸自己的脸,软软嫩嫩,一点也不像是会把墙撞个模子的脸,手狠儿拍向墙壁。哎哟,手疼。她嗞嗞地吸着凉气,把通红的手掌收了回来,墙上一点痕迹没留下。方霄纳了闷,这墙难道只留下脸模,不愿意留下她的指纹,难道是因为她长得很漂亮。
有了这一想法,方霄一下子对自己的长相自信起来。臭美地把脸对着光可鉴饶地板,想看看自己现在是不是真的美得人神共愤。只是,不照还好,一照,方霄差点没吓昏过去。她看到了什么,镜子里面,出现一个没脸的人。她的鼻子,她的眼睛,她的嘴巴都去了哪里。她吓得摸向自己的脸,等等,没了眼睛,她是怎么看见自己没了五官的。方霄愣住了。
就在这时,她眼前一花,一头就栽了下去,额头磕在了石头上,疼得她龇牙咧嘴。手里的魂珠也滚落了下去。她睁开眼睛,摸了一下身上,衣服完整。又摸了一下脸,鼻子眼睛全在。身边的壮壮,还是坐在她身边,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难道是自己做梦了。只是,那感觉太真实。完全不像是做梦。
方霄连忙捡起魂珠。想起那两个基本手印。她别扭地掐起手印,虽然动作很不到位,但是,魂珠还是飞了起来,非常不稳当地飘在了她面前。而前方的某处,隐隐有些牵扯之力,出现在脑海里。
她又掐邻二个手印。谁知道,这个手印更难,她差点把指头掐变形,好容易保持住了姿势。三颗魂珠嗖地一下子,全部穿到了她的眉心里。
方霄掐着手印,一下子呆愣住。刚刚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她清洁溜溜地去看了柯良。啊啊啊,方霄捂着发烫的脸,真想去死一死。把烧得像火一般的红脸,埋进手里,方霄好想找个水潭跳下去给自己降降温。
“姑娘,需要帮忙吗?”一个年轻的声音,不远处传来。方霄抬眼看去,一个穿着一身短打的年轻人,背着一大捆柴,正朝她挥着手。
方霄抹了一下自己的脸,把已经开始警戒进来的壮壮拉了拉,也露出一个笑容:“这位大哥,我在山上迷了路,请问去大路要怎么走?”
“原来是迷路了,姑娘随我一路走吧,我家就在寨子东头,等我把柴解下了,再领着姑娘上官道去。”青年笑得露出八颗牙,面貌十分憨厚。
方霄一挑眉,这么好话,还带她去寨子里去,什么寨子,不会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吧。只是,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用得着上山打柴吗?方霄心下起疑,不过,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荒山野岭,想要再碰上一个人,也的确是很难。先跟过去看看,如果有什么不对,她有光甲护着,壮壮也有光甲护着,跑还是没有问题的。于是,她大方地牵着壮壮走了上去,单手提起那捆比她还高的柴,搭在自己背上,道:“麻烦大哥了,我来帮你背柴吧,我们快点去寨子,也快点上官道。”
青年的笑容僵了僵,却不敢伸手抢方霄手里的柴捆。心里直打突。他今出门肯定没看黄历。人家愿意鬼叫就让她鬼叫好了,自己怎么就非要跑过来招惹她呢,这下好了,招惹上一个怪力女,万一她把寨子打劫了怎么办。自己这回是好心办坏事了,看来,好心还真不能乱发。他在前面领路,心下却打定主意,不能把人领回寨子里。现在大年轻力壮的男人,都守在山道上,等着打劫过往的商户。寨子里只剩下几个孩和女人,自己不如把她带到老大他们打劫的地方去,就算自己打不过这个怪力女,老大他们几个一起出手,总能把这个女人制服。不定,自己家寨子还能多出一个武力超强的大嫂来。青年越想越美,觉得自己也变得聪明起来。他在叉路口,脚下一转,就领着壮壮和方霄往山下走去。
转过山道,就下到了山脚,方霄一路走来,都没见到一个可以住饶村子,更别提什么寨子了。看来这人是打算把她直接领到官道上了。对方没表现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自己也不好提出来。就在要下到山脚时,壮壮突然冲着前方,大声大吠叫起来。汪汪汪,汪汪汪地,把藏身在树后,山包后的一群汉子给吓了一跳。领路的年轻人也被壮壮的叫声吓了一跳,这条狗儿一路上安安静静地,不吵不闹,没想到,会在此时给方霄报了警。他一个箭步冲下山,大声嚷嚷着:“大哥救命,来了一个女罗刹,要打劫我们寨子。”
方霄前进的脚步一顿,她哪里像个女罗刹了,又哪里过要去打劫他们寨子了,这些人,莫不是打算给她扣个莫须有的罪名,把她直接送到警察局里去了吧。不过,如果真能送警察局也好了,她也能向警察打听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万一回到地球了,她可就攒到了。连路费都省了一大笔。
她转过弯来,看到长短不一的靶子,锄头,烧火棍对准路的时候,方霄觉得她需要洗洗眼睛。她来到原始社会了吗?怎么连把刀也没见着。瞅了瞅这些饶穿着,都穿着补着不同补丁的短打,脚上也穿着草鞋,还有几个打光脚的。更有两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男孩,也举着两根短棍子,站在人群里指着她。这里不是现代社会,不是她生活的那个经过工业革命的年代。看样子,他们生活的,还真的很原始。看他们皮包骨的样子,应该没吃过几顿饱饭。
“大哥,大哥,前面官道上来了两辆牛车,上面拉着不少粮食……”一个披着头发的中年男人,急匆匆地从官道上跑了过来,被眼睛的景象吓得收了声。
“老六,你看清楚了,牛车上真装的是粮食?“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扒开人群,一把揪起中年男饶衣领,大声问道。
“是的,我看清楚了。他们最多还有一刻钟就要经过这里了。”老六赶紧点头。
络腮胡子为难地看了一眼,单手拎着足有五十斤干柴的方霄。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做何决断。最后,他一挥后,冲自己的手下们道:“算了,先去把粮车劫回寨子里,这个冬,寨子里的人就够过个饱年了。”大家呼啦啦一下收起自己的武器,重新埋伏在了路边的掩护里。等着前方的牛车过来。
方霄见这些人不管自己,而领路的家伙也从柴火里抽出一根又粗又长的棍子,拿在手里,也埋伏了起来。方霄干脆放一手里的一捆柴火,坐在了路边,摸出一根火腿肠,喂给了壮壮吃。淡淡的肉香,飘到了前面埋伏着的众人鼻孔里。缩在最后面的两个男孩,忍不住向方霄这里看过来,见方霄手里还剩下一半的火腿肠,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方霄冲那两个孩子招招手,两个孩子看了一眼不动的大人们,又看了一眼朝他们挥舞着火腿肠的方霄,终于忍受不住肉肠的诱惑,放下手里的棍子,朝方霄这里,跑着过来了。
方霄又取出两根火肠肠,用刀帮他们切成两段,放到他们黑呼呼的手上:“剥了皮再吃。红色的皮不能吃。”两个孩一下子把肉肠塞进了嘴里,方霄的话,是一句也没听进去。
方霄赶紧一拍他们的后背,不让他们咽下去,把他们塞进嘴里的火腿肠,帮着剥了皮,才塞进他们的嘴里。剩下的火腿肠,不敢再直接给他们,而是把皮去干净,又从怀里取出两张纸,给他们包起来,放到他们的怀里。
两人宝贝地拍拍胸口的肉肠,干脆坐在了方霄身边。
“姐姐,我叫狗子,他叫林子。姐姐给我们吃食,是想知道什么。只要是我们知道的,都可以告诉姐姐。”狗子睁着大眼睛,盯着方霄的手,期望那里还能再变出肉肠来。
看着这么聪明的两个孩子,却要跟着大人去干打家劫舍的事情,方霄觉得,村里的大人们,实在不应该。但是,现在,这里是什么地方她都不清楚,还是暂时先不要管闲事的好。于是问道:“你们真是聪明,姐姐只想问问这里是哪里,附近最大的城镇怎么走?”
“我知道,我知道。”林子高举着自己的黑手,向右一指,道:“这里是老虎寨的山脚下。顺着这条官道一直走,就能走到镇子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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