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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找小丑女,证明现在是不是面临世界毁灭的危险,那么肯定要冲进小丑帮的地盘。
那些盲目地崇拜着小丑的疯子们,毫无理智可言,如果不能让他们失去意识,这些家伙拖着你一起玩自爆都是常有的事情。
而且小丑曾经使用过一种能让人狂笑而死的毒气——笑气,在这些疯子手里也有。
腿上的两把枪,苏明不打算动用,他还没准备好杀人,只要击倒就行,手中长棍附带的电击效果就不错。
“保安也是配电棍的,会不会因为这个,所以自己才穿越到了丧钟的身上?”
然而只是长棍的话,整备完毕也消磨不了多少时间,两人很快就陷入了沉默。
“我不喜欢哥谭,这座城市......有些太疯狂了。”
苏明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紧张,也许是害怕突然安静,他还是主动找了个话题。
“为什么?”辛迪有些好奇地看了他一眼:“我记得自己在这里还是挺受欢迎的。”
“哦,当然,我是说,我也一样......只是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直来直去的风格,好像和这座城市不太搭调?这里的人,脑回路和我们是不一样的。”
苏明顿了一下,也不知道辛迪能不能感觉到笑点,他只是觉得空气好像有点尴尬,想随便找点什么事情说。
辛迪这时开车闯过一个红灯,溅了路边一个黑人一身积水,在那人掏出武器向车子射击的时候,她挑衅一样闪了闪尾灯,发出不明意义的笑声。
“哈哈,不错,这里的人都是疯子,如果不是这里生意很多,我更愿意住到星城去。”
星城就是绿箭侠的城市,那边的反派可比哥谭的疯子们耿直得多。
要是证实了亚特兰蒂斯将要水淹世界,苏明为了自己能活下来,再危险也得去拼一拼。
问题是,他感觉自己还没有准备好,也许确实是为了生存能够和别人拼命,但他还是无法像原本的丧钟那样,轻易夺走别人的生命。
并不是因为圣母病,只是因为......他原本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猛然间就让他杀人,怎么可能?
他也知道,即便不是和亚特兰蒂斯开战,他如果想要在DC的世界活下来,那么丧钟原本的仇家也会逼得他不得不杀人,这一天的到来只是早晚的区别。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一枚拖着白烟的火箭弹从路边的建筑向他们飞来。
凭借过人的身体素质和动态视力,他甚至能看到弹头上用红白颜料画着一个非常夸张的笑脸,一滴滴雨水打在弹头上,摔成晶莹的碎片,折射着路灯的光芒。
“跳!”辛迪喊道,推开车门飞身而出。
不用她的特殊照顾,身体所具有的高超素质,也让苏明下意识作出了相同的动作。
只不过辛迪落地非常平稳,而苏明在半空中反应过来之后,反而不知道做什么了,所以后背撞进了路边的垃圾堆里。
车子被命中并且炸成了零件,在火光中,如同慢动作一样,他发现辛迪看了他一眼,不知为何,他觉得那黑黄面具下的人好像心情不错。
下一个瞬间,瓢泼的弹雨就像他们袭来,同样的,还有压过了风雨声的枪声和狂笑,火力之猛,枪焰甚至照亮了附近的街道。
普通的子弹对于全身包裹重甲的丧钟毫无作用,尽管钷金属的减震性一般,子弹打在身上有些疼,但这连皮外伤都算不上。
两人分别找到了掩体,辛迪躲藏在左边的一个居民楼拐角,手中已经拿上了她的自动手枪,时不时地还击。
苏明自己,则藏在垃圾箱后面,手中也不知不觉地拿上了枪,而且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把几个脸上画得花花绿绿的女人干掉了......
她们的尸体,从两边的楼上像是麻袋一样掉了下来,摔在路边的积水里,或者是燃烧的车辆残骸中。
有的还能动一动,挣扎一下,翻个白眼再咽气。更多的,就像是毫无生气的一截树桩一样,就那么掉在地上。
“搞毛啊!亏我之前还患得患失地思考了那么久人生的意义,做了那么多心理建设,这身体的反应也太快了,快到我的准备都白费了......”
这具身体,杀人夺命如同本能,之后毫无不适感,反而这种程度的交火,让他感觉有些......愉悦。
像是小说和电影中说的,那种第一次杀人之后的恶心或者难过,都与他无缘。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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