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脸更加红了,从脸颊一路蔓延开来,连耳尖和脖颈都染上了绯色。
倒是沈枫,淡定挑了挑眉,依旧面不改色。
“说实话都算腻歪吗?还有,可爱是狗的名字。”
丁晴:“……”
她挥了挥手,表情装得愈发受不了模样。
拼命给殷思秋使眼色。
然而,放眼周围,礼堂里,成双成对、肆无忌惮的小情侣一点都不少,压根没有人再遮遮掩掩。
似乎是没了校规里、“不准早恋”的桎梏。
亦或是高考枷锁彻底解脱。
再最后赶一赶高中校园恋爱末班车。
眨眼间,年级里,一对一对,成了好几对。
殷思秋和沈枫他们不是特例。
但毫无疑问,绝对是最瞩目那对。
从沈枫坐下身那一刻起,除了丁晴,不少目光都悄悄侧向了殷思秋这边。
前排有人频频转头。
后排也有人与同伴在窃窃私语。
议论声穿过喧闹环境,如同一股气流一般、横冲直撞,传入当事人耳中。
“是她吧是她吧?”
“太厉害了,她叫什么名字啊?从前都没怎么注意过。”
“初中部的吧,初中一直和沈枫同班。”
“……”
“这就说明吧,成大事者勇者胜,咱们班那个谁,不是高一就说喜欢沈枫吗,结果因为不好意思主动搭话,搞了三年,也没和人说上过半句话。估计人家沈枫都不知道世界上有她这么个人……啧啧。”
丁晴没忍住,率先笑出声来。
殷思秋也不觉得生气。
单纯只是有点好笑。
说实话,她和“勇者”这两个字,实在是挂不上什么钩。
她就像一道月光下的黯淡影子,一直小心翼翼、悄没声息地缀在沈枫后面。
眼泪掉过一箩筐。
走呀走呀。
终于见到了天光。
思及此,殷思秋扭过头,深深看了沈枫一眼。
幸好。
幸好沈枫给了她这个机会。
要不然,如果今天换成其他女生坐在沈枫旁边,她绝对不会有那么好心态、只当局外人一般看个热闹。
沈枫:“?”
第一次,殷思秋主动伸出手,紧紧攥住了沈枫的手指。
“沈枫。”
五十年前,龙城穿越,铁血孤军,高举地球文明战旗,面对异界恐怖狂潮。五十年后,孟超重生,发现自己做贡献就能变强大。孟超发誓,一开始他只是单纯想为这个社会做点小小的贡献,没想到会把地球人变得拳打怪兽...
仙道在上,凡俗如蝼蚁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此间有少年,仗剑独行,一夕得道,破碎虚空!...
关于我在末世文里带娃种田刘安冉一觉醒来,竟然穿越到一本末世文里,成为一个炮灰女配,不仅金手指被抢走,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成为了女主儿子的垫脚石,凄惨死去。刘安冉看着周围的丧尸欲哭无泪,自己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过好在金手指在手,自己不会过得太惨,刘安冉带着便宜儿子兢兢业业收集物资。刘安冉决定带着孩子一边收集物资一边寻找男主,抢先遇到男主,为自己努力争取一线生机。...
一个蹬三轮的普通少年,偶然载上仙尊,获得无上传承。自此开始了他的无敌之路。爱他的人疯狂,恨他的人疯掉,他就是当世神话,飞哥!...
长乐公主,姿容绝世,何等佳人,配他一个纨绔世子还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