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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那边,苏浩有点惨。
二十多平米的土瓦房够宽敞,也足够破败。
一张木床摇摇欲坠,一张木桌,一盏黄橙橙的灯,映照出地面上坑坑洼洼,没有瓷砖,没有木板,全都是泥土地。
屋子内,蚊虫飞扬。
再看苏浩,从一个顶尖小白脸,变成了皮肤黝黑,胡子拉碴的搬砖工,他最近干什么了?这才几天不见,苏浩怎么成这幅德行了?
汗衫背心,大裤衩子,一双埋汰叨咕的拖鞋。
小白脸,一夜之间变成了流浪汉。
“支教?”
秦世明皱眉道:“教乡下孩子怎么勾搭富婆?怎么当舔狗?”
秦世明语气不善,主要是刚刚划拉走十个小目标,心里还是很不舒服的,毕竟始作俑者是苏浩,总不能冲孔听秋发火吧?
“姐夫,你就别埋汰我了。”
苏浩讪讪笑了笑,随后燃起一根劣质香烟吸了一口,坐在床沿上,感慨道:“这些年我很混蛋,糟蹋了不少钱,浪费了大好时光,现在我想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去做。”
“你怎么突然想起干这个了?一定要支教,一定要在前线工作才叫有意义吗?”秦世明依旧不解,心里充满了疑惑。
他认识苏浩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初那个在学校里,霍霍了不知道多少好姑娘,连校霸的女朋友都敢睡,在雷霆会所短短数天时间,差不离里面的漂亮妹子,挨个勾搭一遍。
短短几天时间,发展到富婆到雷霆会所非点他不可!
怎么会突然之间开窍?想起去乡村支教了?
秦世明理解不了。
“不会是你小子把身体掏空了吧?”秦世明有了一个大胆想法。
现在的年轻人不懂节制,往床上一躺,能躺整整一天一夜,加上五花八门的各种辅助药物,恨不得一头扎进水帘洞去。
亏空身子不过早晚的事情而已,苏浩极有可能已经不行了。
“姐夫,想什么呢?”
苏浩道:“你还记得上一次我在雷霆会所跟赵姓小太妹儿勾搭在一起,被表姐发现了吗?那天晚上不是撒了一个谎,说我大学同学得了白血病怎么怎么的,家里父母双亡,还有一个妹妹,你还记得吗?”
“记得。”
这事秦世明怎么可能忘记?当时秦世明后背冒起一层冷汗,就怕被戳穿,就怕孔听秋生气。谁知道,苏浩发挥出逆天级别的演技,力挽狂澜。
最后,孔听秋非但不怪罪,反而给苏浩拿了一些钱,甚至当天晚上孔听秋的同事唐薇薇,还赞助了不老少呢。
那个时候,秦世明其实很佩服苏浩。
唯一一点不好,费同学。
“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学校一名学长真的得了白血病,他发病前就在现在的村子里支教,我来顶替他来了。”
苏浩声音又起,“到了这边一瞧,孩子们过得太苦了,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姐夫,你知道吗?当我们在嫌弃鞋子不好看,不够潮流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鞋穿,当我们嫌弃学校食堂饭菜不好吃的时候,他们有很多孩子一年就过年才能吃上一次肉。”
“老惨了。”
秦世明动了动嘴皮,有些到了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他也想伸出援助之手,但目前实在能力有限,精力有限,不可能每个人都帮助到。
正如秦世明是医生,是神医,可医院每天都有病人去世,每天都有人因为病痛折磨离世,神医,但救不了天下所有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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