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塞厄库拉的实力,马维没有领教过,爱德华倒是与祂交手过几次,遗憾的是,每一次爱德华都是大败而归。
如果不是凭借血族可怕的天赋能力,爱德华恐怕早就被塞厄库拉抓住了。
“你们的神固然强大,可我们现在说的,和神明的实力无关,而是魔药!”布兰登大主教提醒道:“阁下别忘了,目前曼施坦因公司是最大的魔药公司,我们是带着开拓市场的诚意来的,这件事对大家都有好处,但阿纳托尔却想独吞!”
“如果让阿纳托尔得到尼古拉斯,再加上智慧神教的创造之力,不出一年,波拿巴第一帝国的实力会发生质的飞跃!”
“这对腓特烈王国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听完布兰登大主教的话,俾斯麦反而笑了起来:“让阿纳托尔得到尼古拉斯固然不是一件好事,反之,让尼古拉斯留在温莎王国就对腓特烈王国有利了吗?半斤八两罢了,谁也别说谁,不如谈点实际的。”
布兰登大主教早有预料,颔首说道:“如果阁下愿意帮助我们逃离巴黎,那么在明天的会谈上,我愿意代表命运女神教会做出让步,将一部分市场让给腓特烈王国。”
这才是俾斯麦想听的,虽然他知道自己会看在第一王储的面子上帮助马维,但捞点好处总没什么问题,对换处境,布兰登大主教也会这样做的。
“我的要求不高.”
俾斯麦抽了口雪茄,打开马维几人带来的礼物盒,拿出一瓶水银之血,透过阳光观察:“这就是高等魔药水银之血吧.听说它对超凡生物有奇效,我也不要什么市场份额,拿水银之血的配方做交换吧。”
嘴角微微抽搐,布兰登大主教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俾斯麦的条件:“不行!水银之血是教会的战略魔药,我们绝不可能交出配方!”
“水银之血是尼古拉斯带去温莎王国的,而尼古拉斯又是腓特烈人,不管怎么看,水银之血都应该属于我们,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在魔药配方的问题上,我不会做出让步!”布兰登大主教坚持道:“我们最多同意水银之血流入腓特烈王国的魔药市场,你们可以通过交易购买到水银之血,且价格合理,这是我能给出的底线了!”
似乎是看出布兰登大主教急于达成合作不惜抛出底线的心情,俾斯麦并未继续要求更多条件,愿意售卖水银之血已经是命运女神教会的底线了,像这种战略魔药各国只会大量储备,绝不轻易售卖。
“你的计划是什么?”
见俾斯麦同意了自己的条件,布兰登大主教舒了口气,有腓特烈王国代表团的加入,他们逃离巴黎的计划就十拿九稳了,至少比罗马共和国代表团靠谱。
“整个巴黎都无法传递讯息,这里又是智慧神教的地盘,我的想法是在明日的会谈结束后,想办法离开巴黎,召唤女神降临,我们此行带来了一位圣女,只能拖住阿纳托尔,如果裁决之神塞厄库拉也降临的话,就能对付其他敌人了。”
“后面的计划没什么问题,关键是如何逃离巴黎?”俾斯麦问道:“既然阿纳托尔想要留下尼古拉斯,肯定预料到你们的逃走行动了,现在巴黎戒备森严,又有阿纳托尔坐镇,想从祂眼皮子底下逃脱可不容易。”
“关于这件事,我还没想好。”
布兰登大主教叹道:“我们刚刚抵达巴黎,对这里的状况不够熟悉,无法给出切实有效的方案。”
“好好想想吧。”俾斯麦说:“时间还来得及,会谈应该要持续几天。”
“嗯。”
达成合作,布兰登大主教起身告辞,临出门前,俾斯麦旁敲侧击的问道:“尼古拉斯,听说你把家人也带到巴黎来了?”
“你说菲利克斯和约纳斯他们吗?是的,他们也来到巴黎了。”
俾斯麦缓缓点头:“他们是主动来巴黎的吗?”
“当然。”
“很好。”
俾斯麦关上了门,回房间的路上,二王子好奇问道:“刚才你和俾斯麦首相说了什么?”
“哦,他问了一下菲利克斯和约纳斯,都是容克贵族,据说我们祖上和俾斯麦家族有旧呢。”
“现在才想起攀关系也太晚了点。”二王子撇了撇嘴,觉得俾斯麦也想拉拢马维:“如果他真的记得你们,早在你们家族落魄时就该伸出援手,而不是等到你们再度辉煌了才想起叙旧!”
亡国公主重生成侍郎府备受欺凌小娇娘vs幼时奶包,长大后成了万人追捧的丞相府贵公子近日,京城传闻,风流倜傥的浪荡贵公子南烛终于收心了!大家都好奇能让他收心的是什么样的娇娥,只可惜,南公子金屋藏娇,藏...
关于一夜情深霍少放肆宠一夜醉酒,她进错房,招惹上不知餍足的恶魔,天亮后吓得赶紧抬脚就跑,但他总阴魂不散,撩得她不知所措。他说,一夜夫妻百夜恩,他的心每分每秒都想着她,他要她负责。在宴会上,她突然干呕不止,她狂踢他,他却腹黑地笑了...
表面娇软萌妹实际武力爆棚vs表面清冷大佬实际暴躁逗比失忆的欢颜对于突然被拉进游戏这件事,表示问题不大。害怕?不存在的。蠢蠢欲动的冒险细胞让她很兴奋。恶念游戏危险重重,不断放大负面情绪。小巷子里回荡...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霏很忧桑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下本年代文大佬的作精美人嫁给男主的反派小叔本文文案(每天900更新)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