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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掷弹兵是南华的传统,但是身为大帅的朱先海,还是把武器的事情摆到当务之急上。
“连珠枪——它才是真正的未来!”
取出一支连珠枪——斯宾塞步枪,朱先海说道。
“未来,南华保安队全部装备这个!”
“它用的是金属定装弹药,枪托的弹管里面可以装七发子弹,士兵操作、训练都更容易,而且射速极快,熟练的射手一分钟可以连续射击十五六次……”
上次对战高乔骑兵时,斯宾塞步枪的强大火力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显现,对此布来恩当然很清楚,同样也清楚它的缺点的。
“它的射程很近,大帅!”
布来恩直接了当的说道。
“或许这种步枪的射速快,火力强大,但是它使用的0.56英寸子弹,射程只有三百码,在战场上恩菲尔德步枪会在远距离死死的压制它,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以恩菲尔德步枪为主,骑兵和战车兵用斯宾塞步枪。”
其实,斯宾塞步枪的威力不足,在与高乔骑兵作战时,就已经显露了出来,它射程近,而且对战马的杀伤性不足。不过即便是如此,它的威力与射程也远远超过.44口径的亨利步枪。
正是因为它强大的火力,等到南北战争结束时,斯宾赛步枪在双方士兵眼中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战胜的象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性能就是完美的,其实亨利步枪的威力小,斯宾塞步枪的威力也大不到那去。甚至到最后,这也是他最终被淘汰的原因——论射速,它远远不及亨利或者温彻斯特步枪,论威力吧,他又比不了夏普斯之流,那些步枪是可以猎鹿,可以打野牛的,至于斯宾塞,顶多也就是打打人,猎鹿,打马,它真的不行。
而这也是布莱恩建议让骑兵用的原因——至少它的威力比转轮手枪大,而且精度更高。
对于这一切了然于胸的朱先海,随口说道。
“那是子弹的问题。”
说话的时候,朱先海压动杠杆退出一发子弹,拾起这发.56口径的紫铜壳边缘发火子弹,朱先海说道。
“这是它用的发射.56口径的边缘发火弹,这种子弹不能够承受更高的膛压,所以,我设计了一种新型的子弹,相比边缘发火,它采用中心发火,能够承受更高的膛压,可以装入更多的火药,而且它还是一种瓶颈弹,口径缩小到.45英寸左右,通过缩小口径来增加初速的,换装新子弹后,它的射程更远,精度更高,当然了威力也更大。”
与高乔人的一战后,朱先海就针对武器的问题,为了提高斯宾塞步枪的射程,他直接拿出了十几年才发明的“伯丹式底火”。
也就是斯宾塞步枪有改进的潜力,相比之下,亨利步枪的改进潜力极小,它黄铜机匣强度较低,难以承受高膛压,虽然能装十三发子弹,而且射速更快,但结构坚固性远远不能与斯宾塞步枪相比。而且斯宾赛枪的部件更易于制造,看似结构复杂,其实部件并不多。
“大帅,我们现在还不能制造子弹!”
布莱恩直接说道。
“金属弹壳是昂贵的,而且需要更多的设备,如果我们不能自产这种子弹,耗尽了子弹,它就是一堆废铁!”
好吧,布莱恩赢了。
不过只是暂时的。
朱先海耸耸肩膀说道。
“这只是暂时的,很快巴菲特就会回来的,他会带来生产子弹的设备,很快,等我们自己的工厂投产之后,就再也不需要考虑弹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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