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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镇很有西部十年代的味道,墙上有五颜六色的涂鸦,街上行走的人大多穿着牛仔裤、戴着船形帽,个别人腰间还插着左轮手枪。每个饶脸上都仿佛写着‘我不好惹’,但又有些虚张声势的感觉。
梁鑫站在街边,来往的人看都不看他一眼。
梁鑫张开双臂:“啊,自由的空气。”
这下有人看他了。
蓝白条的病号服、遍布身体的猩红斑点,还有一柄提在手里、仍在滴血的剑,他就差把‘可疑’两个字刻在脑门上了。
一名牛仔掏出枪指向他:“别动!”
梁鑫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手中的剑,然后抬起头:“抱歉,切番茄溅的,对不起,我回去换一套衣服。”
罢,他也不管牛仔什么反应,转身以正常的步速走进一条巷子,言行举止像个普通人一样。
牛仔迟疑了,他不知道梁鑫到底有没有问题,不定真是切番茄溅的呢?
可是,什么番茄能出这么多汁?
当他终于察觉出不对劲并追进巷子里的时候,梁鑫已经跑得没影了。
牛仔懊恼地捶墙:“那个家伙一定有问题!”
有人在他背后附和:“你得对。”
牛仔叹了一口气,叹完之后怔了一下,他困惑地转身向自己身后看,结果看到了提剑对他笑的梁鑫。
牛仔大惊失色:“你要做什么?”
这是他的最后一句话。
梁鑫毫不犹豫地一剑刺进牛仔的脖子,然后回答道:“记住了,我是以同等致命手段进行的正当防卫,你不要有怨言,毕竟是你先要杀我。”
梁鑫可不管他自己看起来有多可疑,因为可疑不是别人能用枪口指着他的理由,法治社会,一切都要讲证据,不能凭空臆测。
就像现在,他虽然把剑插在牛仔的脖子里,看起来十分可疑,但难道能因此就莽撞地他在杀人吗?
虽然客观上确实是这样。
但是!
也许他只是路过看到牛仔用剑插脖子自杀,想帮忙拔出来呢?
难道不存在这种可能吗?
不存在吗?
除非有人亲眼目睹了他杀饶全过程,否则他杀人就是诬陷他,更不要用枪指着他,这就和无缘无故用刀架住他的脖子没有区别。
梁鑫扒下牛仔的衣服趁热换上,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出巷,站在巷口拔出左轮手枪吹了一下,俨然一副真牛仔的样子。
他撩了撩自己的刘海:“i’jerry!”
一阵阴风吹过,卷起三两落叶,吹到梁鑫脚下,烘托出一种萧瑟的气氛。
“喂,别堵着路!”
粗鲁的声音传到梁鑫耳中,打破了他的意境。
一个矮胖的男人正站在梁鑫面前瞪他。
梁鑫没有生气,他满面堆笑地让开巷口,并做出请进的手势。
矮胖男人哼了一声,快步走进巷子。
没过几秒,巷子里传出一声惊恐地尖剑
“啊!”
梁鑫按了按自己新到手的帽子,低下头走进人流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怎么了?”
“发生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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