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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七年2月21日 雨(第2页)

女官再次上前给了方之唯十贯钱,然后跟着佛宝奴转过头钻入了路边的一辆马车。

马车滚滚向前,方之唯被留在了原地愣愣发呆,而他那小弟凑了上来:“哥!咱们发财了!”

是啊,发财了。一晚上人家姐姐说了八次赏,自己就得了八十贯的赏钱,这是等闲人家两年都赚不到的钱,但在那姐姐面前就像是给路边的阿猫阿狗喂上一块骨头似的轻而易举。

这种反差让他透着一股子难以描述的难受,非常非常难受的那种,但光是难受还是轻的,最关键的是那种小心翼翼让他不得不时时刻刻都注意言辞,别说开一些带颜色的玩笑了,便遣词造句都仔细思考,让他恍惚回到了当年进考场的时候。

“明日咱们还能再见到她么?”小弟上前问道:“多来几次咱们就能金盆洗手了。”

“不……”方之唯用力摇头:“我不想再见到她了。”

而佛宝奴在回到住处之后,来到了宋北云那边,看到小宋正在啃着鸡爪子泡脚,她眉头一挑:“回来了呀?”

“嗯,玩的还开心?”小宋把面前的鸡爪往她面前推了推:“味道不错,我晚上卤的。”

“你卤的啊?”佛宝奴凑过去:“喂我。”

宋北云给她喂了一个鸡爪子,然后笑道:“明天打算去哪里玩?”

“明日啊,打算去新城转转,看看你这边的新城怎样。”

宋北云点了点头:“我可能没空,你又的自己去了。”

“我找到向导了。”佛宝奴笑着说道:“那个小泼皮还挺好使唤的。”

“也行,那种地头蛇都挺好使唤。”

佛宝奴将今日的所见所闻都原原本本的告诉给了宋北云听来,他一听就知道那个泼皮的目的,估计佛宝奴也知道,但不是宋北云看不起他,就他那个层次,佛宝奴这样的人他吃不住的,甚至都不用佛宝奴说什么,光那个气场就已经不是那等人能吃得消的。

上位者是自带光环的,即便是赵性那种癞皮狗一般的人,只要他不笑,往那一坐就已经足够让大部分人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佛宝奴在气场上远胜于赵性,一个能挥舞斩马刀嗷嗷把草原勇士追过阴山的人,很多事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抱抱……”佛宝奴突然张开手:“要抱抱。”

“是不是病了?”宋北云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突然撒什么娇。”

“今天走累了……”

“行吧,抱抱,抱抱。”宋北云张开手轻轻抱着佛宝奴:“陛下回去之后记得迁都到洛阳。”

“知道啦,不用三番五次提醒。”

宋北云点头,然后揉了揉她的头发:“既然陛下累了,那要不要我帮陛下洗澡呀?”

“嗯……要!抱我去。”

第二天一早,正在破败屋中做饭的方之唯突然被敲门声惊醒,他好奇的打开门想看看是谁来找他,却是没想到一开门就见到昨日那个“丫鬟”。

“小姐让你过去。”

女官的语气生硬且阴冷,吓得方之唯一哆嗦。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不……不了,请转告小姐,小生今日有事……我……”

“少废话。”女官眉头一皱,拎着他的领口:“让你过去便过去,哪由得你罗嗦!”

方之唯挣扎了一番,却没想到这丫鬟的力气居然如此之大,在她面前自己都不能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了,根本就是那只鸡呀!

被抓上马车的方之唯求饶道:“姑奶奶,我真的不想去了……我炉子上还炖着汤呢。”

女官半闭着眼睛根本不跟他废话半句,那可是圣旨,圣旨是他一个庶民说不去就不去的?能由得他?

来到城外的十里亭处,方之唯被放了下来,抬头就看到一辆更华丽的马车停在那里,女官拽着他走上前:“小姐,人带来了。”

“嗯。”马车里传来一声动静:“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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