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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六年11月26日 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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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人之后,终究落空。宋北云很是不爽,因为看到巧云失望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很没用。

他的不爽被身边的翻译看在眼中,焦急如焚。

当然这翻译自然不会是因为心疼巧云而觉得怎样,只是这样的聪明人是能够知道这种在上头的人一旦不爽了会干出什么事,也许并不是故意找茬,但万一人家觉得自己这边办事没到位呢?

晚上回去之后,这人将今日之事全数报告,家中老爷闻言也是觉得奇怪,但却不敢怠慢,立刻命人第二日邀请宋北云赴宴,解释此事。

权力的威力就是这样可怕,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对面到底是谁,只是知道他手中有他们难以企及的东西,他们就已经像伺候爷爷一样在伺候着这位“风度翩翩”的少爷了。

这场宴会让宋北云其实还挺意外的,这帮人是真的聪明,他们并没有铺张浪费,吃的是真简单,普普通通的家宴,无非就是豆腐、腊肉和一些野菜,四菜一汤倒也是有模有样,酒水也没有,有的只是一壶粗茶。

“大灾之年我家为了响应朝廷那已是有物捐物、有钱捐钱了,家中平日里也只能是节衣缩食,若是这位公子下次灾年之后来到此地,鄙人必定让公子尝尝我们这四里八乡最好的口味。”

一番话说的宋北云喜笑颜开,他是个顶喜欢咬文嚼字的人,这人没说让宋北云尝尝这四里八乡最好的菜而说的是口味,可当真的就是一字珠玑了。

虽然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但若是有饭菜便好像说得宋北云此人没见过什么世面、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若是用了这口味,却是让人心中舒服了许多,毕竟一个地方一个滋味,天下还没有人能说自己尝遍了世上美食,所以就冲这“口味”二字,当赏。

“主家客气了,倒是我这次一路过来听说,各地秘密钦差都已下了乡,不知主家可否做好了应对?那些个钦差可不是省油的灯。”

对面那主人家听到这番话,脸色一变,接着立刻满脸堆笑的凑上前小声道:“不瞒公子说,我家中时代耕耘于此,乡里乡亲的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可公子也是清楚,这些个人多少有那么些个穷计的习性,有时若是不整治一番,乡里的风气就要乱了。”

宋北云只是笑:“这是自然,我自省得。”

“公子听口音似乎不是江浙人士啊?还不知公子家从何处?”

“北平人。”宋北云笑着摆手道:“燕云之地。”

那主家眼珠子一转,倒是轻笑起来:“还未曾知公子高姓大名。”

“倒也称不上高,也算不得大。不过就是个小举人罢了。”宋北云摆手笑道:“鄙人单名云,自公明。在外行走用了些乌七八糟的假名,倒是让主家笑话了。”

他说话时候不经意露出了腰间的那方玉佩,主家眼尖看出那是一方紫玉,虽然纹路没有看清,但却清晰的看到了其中一个敕字。

兵符!

这人腰上挂着兵符!

主家仔细的在记忆中搜索这紫玉兵符是个什么等级,可找了半天只能找到个黑玉虎符的记忆,但若是按大宋的官阶来看,只有二品以上或皇帝御批者方能穿戴紫色朝服。

若是这样说来,天下符合他这个年纪却能身挂紫印的人,不过三人。一个是朝中代尚书宰相晏殊晏同叔、一个是南京十二路军总制虎威将军杨文广,还有一个便是……当朝太子少保、长安监备宋北云。

主家当时心中就是一哆嗦,他上下打量了对面的宋北云一眼,看他的气质应是个读书人,没有行伍之间的粗蛮。但他虽然笑着眼中却透着一股子戾气,跟文质彬彬丝毫扯不上关系。

那么听闻晏同叔是个翩翩玉公子,温润如三月之雨,那眼神断然不会是这般样子。

这样一来答案似乎就呼之欲出了,那主家的脑中闪过那个名字之后,手中的筷子当场就没能把持住,丁零当啷的便顺着桌子落到了地上。

但此刻他却不能表示出来,仍然得佯装着镇定,只是再怎么伪装,颤抖的腿是掩盖不住的,等他回过神来再开口时,声音都变得有些颤抖了起来。

“公……公子,您那寻亲之事,莫要捉急。毕竟已是二十余年前之事了,沧海桑田之中不少人已是迁出了这里,这些人县志之中并无记载,但这四邻之内多有亲眷,我这就张罗人去帮公子从族谱中查了去。”

“哎呀,那怎么好意思呢。”宋北云一脸受宠若惊的模样,一边起身赔笑一边以茶代酒:“我这区区路人,怎好意思如此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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