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五十五章 悟空 梦回唐朝(第2页)

现在才刚刚2005年,国内的互联网公司还没有形成老板们奇形怪状的造型去娱乐大家的传统,林风这一手,自然取得了非常轰动的效果。

一曲《风行style》歌舞之后,其他几人都向台下挥手致意,离开了舞台。

只有林风一人留在了台上。

背后的led大屏幕流光溢彩的闪动着,舞台的灯光变成了一束光柱,将他笼在其中。

林风将头上的金箍拿起扔掉,撤下虎皮袄,旁边有工作人员快步过来,当着全场数千人,为他换装。

头戴凤翅紫金冠,身披锁子黄金甲,一袭大红披风!

林风顿时从取经时的行者悟空,变成了大圣!

一段人们从未听过的音乐响起,电子琴的优美旋律之后。

林风身体挺得笔直,拿起话筒:“月溅星河,长路漫漫,风烟残尽,独影阑珊,谁叫我身手不凡,谁叫我爱恨两难,到后来,肝肠寸断……”

这是什么歌?所有人都惊讶了。

就连来参加风行年会的乐坛天王天后们,蔡依林,还未出场的林志炫等人,都讶然看向舞台。

“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跪一人为师,生死无关……”这两句一出来,所有人都好像心头一震,

“我要,这铁棒有何用!我有,这变化又如何?还是不安,还是氐惆,金箍当头,欲说还休。

“我要,这铁棒醉舞魔!我有,这变化乱迷浊。踏碎凌霄,放肆桀骜!世恶道险,终究难逃……”

“这一棒,叫你灰飞烟灭!”

直到林风离开舞台,体育场内才轰然响起热烈无比的掌声!

林风换了正装,回到座位上。

叶薇语满面崇拜的起身伸手迎接他,林风拉着她的手坐下,脸色还有些激动。

这首《悟空》是他前世最喜欢的一首歌,他犹豫过是否提前让这首歌问世,本来他只是想从西游记和唐朝的角度来作为他后面演讲的主题,但心中总有一股郁结之气,在他看来,没有《悟空》这首歌,似乎远远不能去诠释他想表达给所有人的某种信念,年轻、无畏。

大圣此去欲何,踏南天,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便一去不回!

如果选择让林风自己和风行的员工有一种精神信念,林风希望是这一句!

…………

节目继续,随着一个个部门奉献的精彩的节目,中间穿插着,20名三等奖的苹果笔记本电脑,10名二等奖的马尔代夫双人游也被开出。

林风再次登场。

这一次,他换上了炫酷的黑色皮衣皮裤,戴上披肩的长发套,与唐朝乐队一起来到舞台。

“林总,刚才那首歌叫什么?太棒了!”唐朝乐队主唱丁武递给他一把吉他,竖起大拇指。

“悟空。”林风举起拳头和他碰了一下,将吉他挂在自己身上。

“菊花古剑和酒,被咖啡泡入喧嚣的庭院,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月亮,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当大屏幕的特写显示出站在乐队最前方主唱位置,娴熟摆弄着吉他,甩着长发的竟然是林风时,全场都快爆炸了!

尼玛,老板,你已经很牛逼了,年轻帅气,身家百亿。

刚刚唱歌已经很令人惊艳了,你居然还敢跑到唐朝乐队里面,主唱玩吉他……,最重要的事似乎也挺不错的。

这是要逆天啊,老大!

热门小说推荐
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

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

五十年前,龙城穿越,铁血孤军,高举地球文明战旗,面对异界恐怖狂潮。五十年后,孟超重生,发现自己做贡献就能变强大。孟超发誓,一开始他只是单纯想为这个社会做点小小的贡献,没想到会把地球人变得拳打怪兽...

仙道在上

仙道在上

仙道在上,凡俗如蝼蚁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此间有少年,仗剑独行,一夕得道,破碎虚空!...

我在末世文里带娃种田

我在末世文里带娃种田

关于我在末世文里带娃种田刘安冉一觉醒来,竟然穿越到一本末世文里,成为一个炮灰女配,不仅金手指被抢走,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成为了女主儿子的垫脚石,凄惨死去。刘安冉看着周围的丧尸欲哭无泪,自己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过好在金手指在手,自己不会过得太惨,刘安冉带着便宜儿子兢兢业业收集物资。刘安冉决定带着孩子一边收集物资一边寻找男主,抢先遇到男主,为自己努力争取一线生机。...

绝代仙王在校园

绝代仙王在校园

一个蹬三轮的普通少年,偶然载上仙尊,获得无上传承。自此开始了他的无敌之路。爱他的人疯狂,恨他的人疯掉,他就是当世神话,飞哥!...

家妻长乐,永镇山河!

家妻长乐,永镇山河!

长乐公主,姿容绝世,何等佳人,配他一个纨绔世子还差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