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成默默说:“他们可能是在赎罪。”
黄毛道:“唉这算啥,为什么要追求长生不死呢。死亡本来就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啊,敬畏鬼神,害怕妖怪,那为什么不敬畏一下这带来鬼神妖怪的死亡呢。”他挠挠头,叹息:“我这像是小学生在写日记。”
林镜忍俊不禁:“我爸估计很喜欢你这种小孩。”他记得以前,林教授也总爱逼他写日记。
这件事终于做了了解,黄毛走之前还不忘夸徐挽之:“徐哥果然是不出手则以,一出手便一鸣惊人,三言两语就道出了关键点。”
林镜:“”虽然没接触很久,但他总觉徐挽之要是想一鸣惊人,绝对不止这一点点惊。
最后一天大家都没好好睡觉,斗志昂扬,凌晨就起来了。趁着村长还没起来,又撬锁,偷了一堆刀和棍子。
徐挽之手插兜里,站在朝霞余晖中,难得精神。对上林镜奇怪的视线,还朝他眨眼,弯唇笑了一下,睫毛很长,说不出的温柔慵懒。
“”
林镜本来就奇怪的感觉更加奇怪了。
本来是不准私自下山的,但村长和疤哥沟通过了,所以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出门,站在门口的疤哥只是冷眼旁观。
虽然被请喝了两次茶,但是林镜现在对疤哥也没啥恨。
疤哥魁梧的身材几乎和门等高,巨人一样,光头,满脸横肉,额上的疤肉红色。神色狰狞的时候真的像杀人狂魔。他就倚在门口,看着他们走,视线混浊又冰冷。
黄毛整个人都不好了:“你知道吗,这一幕让我想起了小学课本上,那种孩子去上学,爷爷在后面目送的情景。”
林镜:“你这就当孙子了?”
黄毛:“”
冯浩中提出了最关键的点,自然是兴高采烈走在最前面,带着墨镜相处七天第一次觉醒绅士风度:“等下两个女生就在后面吧,这种血腥的事我们来。打蛇打七寸,先把蛇头砍了,然后再放血,那么多动物,猎杀一两只大概就够了。”
希希拉着小絮的手臂,点了下头。
林镜是不打算跟他去那个洞了,怎么想怎么怪异。
虽然说出来可能没人会信,但他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违规。
难道短短七天,他就要以一人之力挑战这三条从来没人敢犯的村规?
黄毛一直就是话唠属性,最后一天终于爆发,看着旁边灵山和崖壁上乌泱泱一片的棺材,他纳闷地嘀咕:“我要是这村里人,我也早就搬走了好不好,风水一点也不好。现在留下来的人,祖辈都是什么思想?”
林镜说:“故土不可忘吧。”
黄毛提出了个天才主意说:“既然人不想走,那就让山走啊,我记得有个典故叫愚公移山吧。打个比方,我每天挑了一点土,也不废什么力气,然后把这个习惯传给自己的儿子,儿子再传给自己的孙子,孙子在传给曾孙子,子子孙孙,世世代代,总有一天,这座山会被挪开。”
林镜心里想着事情,黄毛这一通话都没听完,只听前面一句‘传给自己的儿子’,下意识问了句:“你有对象?”
兴致勃勃说着自己的天才主意的黄毛一僵,笑容瞬间消失。
他愤怒至极:“你太过分了!”
每天秀恩爱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伤害单身狗。
母胎单身的黄毛气死了,边哭边骂离开。
林镜一脸懵:“”
他说了什么怎么就过分了。
林镜偏头看徐挽之,“黄毛有病?”
要离开游戏,徐挽之心情居然也还不错,对上他疑惑的视线,笑道:“可能是羡慕你有个男朋友吧。”
林镜:“哦,行。”
反正这游戏一出就是再也不见,这个梗你也就只能玩一天了。
林镜对黄毛的印象就是个混吃等死,一惊一乍,毫无上进心的普通青年,毕竟人生格言写“莫欺少年穷,莫欺中年穷,莫欺老年穷,死者为大”的人,你还能有什么指望。
不过按照村里的习惯,那人生格言就是墓志铭,刻在棺材上,也算是精准概括了里面人的一生。
灵山的雾今日有些薄,森林绿色的叶反着阳光。
在山脚下的时候,冯浩中领着一群人气势汹汹往里面冲,林镜却在洞口有些犹豫,他开口道:“违第三条规的事最后再做吧。我现在有个想法,我们不如再去山顶看一下?”
冯浩中不满:“这都走到洞口了,为什么要最后去做。你还怕违规,你都被疤哥请去喝了两次茶了!再说了,前两次你违规不也是啥都没发生吗?”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
我有个最尊贵的名字,朱允熥。我是大明太祖的嫡孙,太子朱标之嫡子。母亲是常遇春之女,舅爷是蓝玉。我是大明最尊贵的皇孙,也是大明皇位,最有分量的,最为合法的继承人。我将开创一个不一样的大明,风华无双,日月昌明。海纳百川,四海来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祖父是朱元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支持正版!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新书宋时行已上传,欢迎大家收藏 2011年,庚新倾力打造,一个小曹贼的故事。...
寒门之子偶得仙人传承,一手医仙之术定乾坤,一方帝钟震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