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一年与角色互换6K求票(第3页)

没错,凯多又败了。

他打不赢白胡子,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因赫和白狮还在或有一拼,但现在战力全方位劣势。

和之国被白胡子所占领,内部如今变成了什么样,海军还不得而知,他们密切关注的是继续追杀凯多的白胡子,以及蠢蠢欲动似乎和凯多达成了什么协议的Bigmom。

“洛克斯海贼团的残党啊……”

还好的是,至少这曾经同出于洛克斯海贼团的三个人现在不可能全部联合了,而且是死敌。

但也不是元帅能休息的时候。

战国叹了口气,操起电话虫,又拨打了出去。

时间匆匆,在战国拿着电话虫时不经意地流逝,转眼又是半年过去,时间来到海圆历1516年8月。

战国放下电话虫,对身边的鹤道:“果然,新世界安定下来,红发又去克拉岛找鹰眼和霍洛了,希望这次霍洛别又上了红发的船。”

……

克拉尹迦那岛。

红发到来,必有宴会。

他哈哈笑着举杯道:“你们两个家伙,这段时间都进步了好多啊。”

三人见面,先进行了一次友好地切磋比试,让红发轻易看出这俩人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偷摸练了。

鹰眼还是老样子,只点点头,碰杯后浅饮一口,季星则笑道:“你也变强了不少,再面对凯多的话也不会像上次那么吃力了。”

红发摇头:“啊,说起凯多,新闻你们两个都看了吗?”

“当然看了。”季星道。

百兽海贼团被白胡子海贼团一路追着揍,地盘不断被蚕食,但凯多极其顽强耐揍,硬是挺了三个多月,被揍三个多月,然后Bigmom突然出手了,二人联合把白胡子打退,再加上白胡子海贼团也有些疲惫了,这场战争才终于暂时终结。

这个结果季星也不算意外。

“大和怎么样了?”

“已经是白胡子二番队队长了,我两个月前见了次,还是原来的样子,她还让我向你带来问候呢。”

季星意外道:“赶走凯多后她没回和之国吗?她不是要当将军?”

红发摇头:“大概是被白胡子的拳头打了回去?哈哈哈……”

季星能想象到画面,也不由笑了起来。与红发碰了一杯,他转口道:“话说上次在和之国时我就发现了,你的刀不是黑刀,但全力战斗时上面会裹上一层明黄色的势,我以为是刀的特性,但这次切磋的时候更加明显了,那是什么?”

红发一怔:“你不知道?”他和鹰眼对视,鹰眼也露出一分意外。

季星啧道:“我今年才19岁,从小在潮汐岛长大,没见过世面,修行全靠自己摸索,那东西我有所猜测,但具体是什么也没老师教我,所以不知道很奇怪吗?”

红发和鹰眼同时脸色一怪。

你这家伙……虽然说得也没错,但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

“黑刀并不是每一名剑士追求的共同终点,它只是终点之一。”红发摇头解释道:“不同的剑士,不同的刀势,让笼罩到刀锋上的霸气会出现不同的表现,当然能够显着表现出来的剑士整片大海都没有几人。

黑刀很少吧,但已经算是其中最常见的了,是用纯粹的武装色淬炼出来的,特点就是硬度,黑刀比任何刀都坚韧。而像我的刀,是能够吸收霸王色,提升攻击力的刀。

还有白胡子的五番队队长花剑比斯塔,能影响见闻色。已故的剑豪龙马,能增加锋锐性……”

“果然是这样啊……”季星若有所思,未来索隆的鬼气就是种雏形?

“那么已经淬炼的黑刀,能不能再拥有其它的属性?”他又问。

鹰眼回答:“我有所耳闻,不过似乎需要结合锻造工艺。比如说无上大快刀十二工妖刀鬼彻,大快刀二十一工黑刀阎魔,都有更多的特性,甚至有灵,能够择主。

但那种东西,对于剑士的修行来说,未必是一种助力。”

热门小说推荐
农门春暖:家有小福妻

农门春暖:家有小福妻

本是县令家的千金,阴差阳错却被嫡母逼迫嫁入农家。她穿越而来,身系异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婆家如鱼得水相亲相爱,干翻各路极品,过上了不一样的农家生活。嫡母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早知道这样,我打死也不会让她嫁!...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快穿搞事我是专业的

快穿搞事我是专业的

完全融合了系统之后,凌蓁从系统那里得知了世界的秘密和三维时空的真相,之后跟四维生物方面翻脸,凌蓁失去了她的原子身体,却可以自主穿梭于不同的三维时空。而四维生物在发现只能接受对凌蓁无可奈何的结果之后,意识到她是最好的任务者,又找到她寻求合作。...

保护我方族长

保护我方族长

穿成玄幻世界族长,从家族角度去描绘一个尽量真实的玄幻世界,种种灵田养养灵鱼,全面发展家族产业,扶植家族咸鱼长辈成老祖担当保护伞,激励小辈勇闯圣地学宫出人头地。本文非热血战斗式玄幻,而是以提升各项家族产业,资金设施家仆家将族人客卿姻亲等元素为主。力图从新鲜的视角去看老套的玄幻世界。...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