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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上自己那辆二手捷达,迅速启动,那轰鸣的发动机声,硬生生地将捷达开出了捷豹的感觉。
“动力确实弱了些!提速太慢。”
慕远感觉自己能赚钱了,心也慢慢变大了,这二手捷达似乎也逐渐不能满足自己的出行需要了。
什么时候换辆二手迈腾,就很舒服了。
车是差了点,但车况还是不错的,加上慕远的车技,他只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虽然只来过一次,但慕远对这里却是记忆深刻——除了店名,别的什么都记住了,特别是那一道道菜肴,着实美味。
“陶华轩?”
这次他算是把名字记住了。
左右瞅了瞅,没看到苏大记者的那辆i,也没在外面等,直接迈步进了店内。
店里柜台前站着的还是之前那位青年,他看到走进来的慕远时,微微愣了一下。
“请问……咦?兄弟,我看你有些眼熟呢?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慕远心情有些不美丽了,我都记得你的相貌,你却记不住我,这算是嘲讽吗?
“以前我在你们店里用过一次餐。”,!
br>不是慕远对西餐有什么偏见,他觉得牛排什么的吃起来还是不错的,如果能吃个二三十块牛排,就更幸福了。
可那样一来,还有个屁的气氛啊?
“要不……征求一下苏瑾秋的意见?”
但以他对苏瑾秋的了解,如果这时候自己问对方,她多半会说听自己安排。
还是不多此一举了。
“有了,还是吃中餐。”慕远眼睛忽闪忽闪的,“上次那醉翁亭就很不错。呃……醉翁亭好像是包厢的名字,店名叫什么来着?”
“算了!回头问问苏记者就行了。现在该办案了,那些嫌疑人小哥哥们都等急了。”
慕远之所以选择吃中餐,而且还是在那种贼贵贼贵的地方吃中餐,一方面原因自然是因为那里比较有格调。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记得那里的老板与苏瑾秋是熟人,到时候如果自己提出让对方假扮女朋友引起对方的不快,至少不会当面发火不是?
当然,不排除苏瑾秋气急攻心之下,吆喝店老板揍他。
不过慕远对此也没多少担心,想揍他是一回事,能不能揍到是另一回事……
综合考虑,在那地方吃饭还是有好处的。
至于价格,反而排在各考虑因素的最后面,毕竟慕远都是准备跑马拉松的人了,也不差这点钱。
……
这些天发生的都是些常规案件,虽然有大有小,但确实都挺正常的。
当然,慕远破案的效率也很正常,与以往基本持平。
对他而言,破一件案件的时间,很难有波动。
这就好比一个人手工做一个东西,说不定会有效率上的差异,但如果是流水线生产,那铁定稳稳的。
在这种繁忙而又充实的过程中,时间终于慢慢到达下午五点。
慕远本打算再刷一个案子,忽然手机又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他瞧了瞧屏幕,果然是苏瑾秋打过来的。
哎!看来是心有灵犀啊,一猜就中。
“喂,瑾秋啊!你下班了?”慕远热情地问了一句。
“慕远,你还没想好在哪儿吃饭吗?”苏瑾秋有点小幽怨。
要是换做其他人,苏大记者铁定放鸽子了,你请客请得这么没诚意,谁愿意来啊?
可对于慕远,她本就没报任何希望,与对方打过多次交到的她,已经确定了一件事情,这家伙的情商为零,甚至可能是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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