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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仅仅是我的邻居,我的青梅,她是我的“共犯”,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割舍掉的一部分。
事后,我虽然腿上缝了几针,但奇迹般地躲过了处分,只是被批评教育了一番。
学校甚至还在周一的晨会上表扬了陈宇同学助人为乐(虽然有点笨手笨脚)。
那个晚上,我瘸着腿坐在阳台上,看着隔壁黑漆漆的房间,心里五味杂陈。林婉因为没穿鞋,脚底被划破了好几道口子,也被她妈妈骂了一顿。
我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媳妇,谢了。这辈子,只要你使唤,我绝不皱一下眉头。】
过了很久,手机震动了一下。
【少贫嘴。下次再敢乱跑,我就不管你了。】
虽然隔着屏幕,但我能想象出她红着脸打字的样子,还有她那副明明很关心却还要装作生气的模样。
我把手机贴在胸口,看着天上的星星,傻傻地笑了。
那时候的我天真地以为,这种“我闯祸、你兜底”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
我以为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我以为我的每一次犯错,都会换来她的原谅。
但我忘了,人是会长大的,环境是会变的。而有些习惯,一旦养成,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变成最锋利的刀,割断我们之间紧紧相连的那根线。
那个夏天的风,吹过树梢,吹过我们年轻的脸庞,却没能吹散未来笼罩在我们头顶的阴霾。
那次“植物园事件”之后,我和林婉的关系在大院里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
甚至连我爸那个暴躁脾气,在提到林婉时也会难得地柔和下来:“你小子要是敢欺负人家婉婉,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我腿上的伤好得很快,只是膝盖上留下了一个浅白色的疤。
林婉每次看到它,都会下意识地别过头去,好像那个伤口是她心里的一个结。
但我从不把这当回事,反倒觉得这是男人勋章,到处跟人吹嘘:“看见没?为了救美人受的伤,值!”
日子过得飞快,尤其是在有林婉陪伴的情况下。
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市一中。
虽然分班的时候没能在同一个班,我在五班(理科实验班),她在三班(文科实验班),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全校公认的一对。
那时候的我,正处于青春期的巅峰。
个头蹿到了那一米八五,五官也长开了,褪去了初中时的那种稚气和顽劣,多了几分阳光和帅气。
加上我性格大大咧咧,爱交朋友,讲义气,不管是篮球队还是学生会,我都混得风生水起。
走在校园里,经常能听到女生们小声的议论和窃笑。
但我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大条”。
对于这些目光,我通常是视而不见,或者单纯地理解为“哥魅力大”。
我的眼里,除了兄弟,就只有林婉。
而对待林婉,我依旧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习惯了她的付出,习惯了她的包容,却很少去细想,她那个内向的性格下,究竟藏着怎样的敏感和心思。
高二的校篮球联赛,是我们学校一年一度的盛事。
作为班级的主力前锋,我那几天可以说是风光无限。
决赛那天下午,操场上围满了人,加油声震耳欲聋。
我在场上挥洒着汗水,每一次进球,都能引起场边女生的一阵尖叫。
但我没空理会这些,我的余光一直在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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