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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话的时候,从神情到语气都陡然客气起来。
几分钟后,他喊的“哥”出来了。
“哥!这儿呢!”他忙不迭地举起手臂,但羽绒服裹着有些紧,这举动还有点费劲。
其实用不着这么大动静。
就凭这车的造型颜色,依她以前那近视的度数不戴眼镜也能留意到。
这人太过喜感,所以曾如初一直看着他,这时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看清那人样貌时,眸光陡然一滞。
酒店的旋转门外,男人身材颀长,穿着件黑色皮夹克,内搭同色高领毛衣,他颈线修长,明显就很适合高领。
两条长腿裹在烟灰色牛仔裤里,裤脚塞进马丁靴,靴口处积着微微几许皱褶。
这一身打扮,将他的那股轻狂和痞气衬的淋漓尽致。
傅言真很快也注意到她。
她也挺显眼。
这附近就没几个人。
她这么不躲不避地站在风雪里,一旁还放着盆山茶花,想不注意都难。
隔一重风雪,三俩行人,四五载光阴,他们的目光再次胶合,瞳眸里再次倒映着彼此。
傅言真看她的眼神很平静,没有半点波澜,就像是在看一粒无足轻重的雪。
也不过一粒雪落下的功夫,他便撇开视线。
曾如初藏于衣袖的那只手不自觉的一紧,指尖将掌心的破皮戳开,后面又不自觉的去捏衣角,那未干涸的血迹蹭上衣料,留下一点殷红。
傅言真拾阶而下,几步走到车前,中间没再看她一眼。
“哥,比赛五点才开始,您要不要再去玩一玩?”穿羽绒服的男人字眼里满是讨好。
曾如初恍地想起来,北城要举办射箭比赛。
就在这几天。
射箭并不算一个很大众的运动。
她对这东西的关注,也完全是因为他。
“随便。”傅言真淡淡应了声。
车门已被人拉开,他躬身进去,门很快就从外面合上。
关门的动静带起一阵风。
附近的细雪簌簌飞着,比其他处更为热闹。
风里传来引擎发动声,没多久,车子早已驶离视线。
但那几道轱辘印,却还在跟前。
作者有话要说:都市啦~
其实没怎么写过都市文,对我来说是一个挑战,本来想请假顺个大纲的,但是太舍不得你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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