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盯着地上那几根摇摇欲坠的苗儿看了一会儿,楚光估摸着应该是搬粮食的时候撒了几粒在那里。
“你会种这玩意儿?”
“大人,您说笑了,老奴都干了几十年的农活儿了……况且青麦不是麦子,这种作物事实上是狗尾巴草变来的,种起来并不难。像是羊角薯,还得等生芽了切块抹灰,青麦的话连做种子这步都省了,找块地撒一把下去,等两三个月都能长一茬,就和草一样。”卢卡小声说道。
“这么神奇?”楚光愣道。
“倒也不是神奇,主要是……这种粮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般是给我们这些下人们吃的。您要是见过它刚割下来是什么样,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了。那股酸鼻子的味儿,闻起来真就和草一样,得暴晒之后才稍微好点。”
楚光:“……”
卢卡小心翼翼地看了楚光一眼,继续喏喏道。
“不过这东西也有好处,长得快,根扎的很深,能吸,耐旱,温度不差就能活,都不太需要照料。唯一缺点就是,一茬割不了太多,产量不太行。”
“穗儿割下来能填肚子,还能能喂牲口。杆子点把火烧成灰,翻进土里还能当钾肥,或者割了拿去堆肥发酵也不错……这种东西,我们一般都是和别的作物穿插着轮作。”
“土里要是剩点余肥,比如刚种完别的,种子撒下去,一亩产个四五百斤不是问题。单种的话收成就一般了,穗儿不大,个头小,也就和您这墙边长得这根差不多,一亩几十斤都够呛。”
“……在我的印象里,这种食物从北边来的商人会买点,附近的幸存者据点也会买些,再往南边来的就很少买了。”
之前楚光一直好奇,这青麦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变种,现在算是破案了。
搞了半天,原来是狗尾巴草突变来的?
难怪贝特街的幸存者们都是将这玩意儿磨成粉烙饼,或者大火熬成糊糊,想必也是为了多挥发些草酸。
原来自己一直在给玩家们吃草?
楚光表情有些微妙。
总之,这条情报还是别更新在官网上好了。
“那你之前一般都种些什么作物?”楚光岔开了话题继续问。
“很多的,青麦和羊角薯是最便宜的,四季都有。蔬果会卖的贵一点,大棚里种的多。量大好赚又好卖的是红肋叶,晒干了能当烟叶,这个拾荒者和商人们都消费得起,我看有些人还拿去当香料的代替品,掩盖一部分腥味儿。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叫卡姆树的作物,会结出一种黄绿色的果子。”
“那是什么?”楚光立刻问道。
卢卡摇了摇头,说道。
“大人,农场主哪会和我们这样的下人说这些,我只看见有巨石城来的商人过来,整箱整箱地买。说真的,那东西不好吃,咬起来像轮胎。不过割开树皮可以取不少油,我们的发电机烧的就是那东西,稍微提纯一下就能用。”
楚光思忖了片刻。
“也许那个卡姆果,本来就不是吃的。”
以卢卡的知识水平,当然理解不了这句话,不过他很聪明的什么话也没说,一脸恭顺地等着,只回答主人问的问题。
楚光掏出小本本,在上面随手记了几笔。
【1废土小贴士:布朗农庄种植有一种名为卡姆树的经济作物,果实疑似能够提炼橡胶,树油可以作为燃料。】
【2势力情报:布朗农庄与外界的生意来往密切,蓄奴且囤积有一定数目的武器,并有意隐藏实力。其真实经济状况与战斗力,可能比表面上看起来稍强,适当上调威胁等级从c-至c,势力好感度维持中立(0)不变。】
【3势力情报:404号避难所前哨与贝特街的拾荒者关系融洽,威胁等级维持e-不变,势力好感度从中立(30)提升至友好(50)。】
【4前哨基地新增npc:仓库管理员卢卡。老卢卡是一名生世悲惨的农奴,被管理者从枪口救下之后宣誓效忠避难所,理想是让废土上不再有饥饿。
他的双腿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干不了太重的活儿,帮他搬东西或许是个不错的提升好感度方法,同时请注意,偷窃等行为会下降他对你的评价。另外,他对于废土上各种植物的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或许会在春耕季节派上大用场。】
今日官网的更新。
暂定就这些好了!,
李雷在桥上,邂逅了一对神奇的父子,进而开启了他的魔投手之路。这是甲子园历史上,最恐怖的投手传说这同时也是甲子园历史上,最传奇的黑马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钻石王牌之魔投救世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是世箜篌精心创作的玄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读者的观点。...
...
下午18点,华北市第七高中的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这里聚集了这所学校的大部分同学,因为今天是华北市高中高校篮球争霸赛一年级循环赛的第二十三场,由华北第七高中对阵第十三高中的比赛。...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