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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栓儿和嫣红的婚事算是敲定了。
张氏一日也等不了,趁着作道场的道爷还未离开,急急火火地,要赶在陆伏贵的百日热孝之内给二人择吉日成亲。
银钱塞到位,道爷也不含糊。
先择在了七日后,说是吉日,却是陆伏贵的二七。
一直未开口的陆濯,冷冷道:“过了七七,再成亲不迟!”
七叔公也道:“过了七七成亲的好。”
七七四十九日,百日热孝,过了一半,成亲自然不是不行。
有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也可准备些成亲用的用具,更从容些。
张氏便同意了。
这期间,陆桢和陆濯原本住的东厢一人一间,倒不必移动,原来的西厢房,北间是陆栓儿的屋子,东间便要誊出来,给嫣红住。
现在成为一家之主的张氏,支使陆桢,嫣红,钱钏,一起将南间收拾出来。
钱钏从陆栓儿的童养媳,变成陆濯的童养媳,依旧没什么地位,只能继续住厨房的土炕。
她倒是不介意,这个炕和灶火相连,冬天比别的屋都暖和。
要不是觉得这里还能容身,她才不会继续呆着呢,因为,她有了离开的资本——银子。
虽然不多,到底让她有了底气。
陆濯抽时间到书院,将用具全都搬回家里。
父亲亡故,按制,亲子需守孝三年。
这三年间,自然不能再去书院读书。
又将陆伏贵生前的东西搬到自己屋里,细细整理一番——银钱和其他贵重物件自然是没有了的,不过,还有些其他东西,幸而张氏不识字,才得以幸存。
新来的嫣红极能干,虽张氏让她歇着,她却抢着帮钱钏一起干活:烧水,做饭,洗衣,喂鸡,样样在行。
连佃农来交租子,她收起租来,都头头是道:“……你这里是十亩良田,交租是:一十五,五五二十五,需要交三两六钱银子。”
再看与她同住西厢南北间的陆栓儿,居然跟在嫣红身后“姐姐长,姐姐短”地叫。
本来嫌弃她出身的张氏,越看越满意。
看着张氏伸手接过佃农交来的地租,笑眉笑眼儿地对嫣红点头。
钱钏不得不感叹:
嫣红果然是见过世面的人,张氏这样难缠之人,陆栓儿这样不知事之人,她都能轻松拿下,钱钏自叹不如。
手上活计来得,脑子又快,又懂算术,这样的人放在后世,称得上人才二字。
有人干活,钱钏轻松不少,虽仍旧免不了被张氏翻白眼,但她现在对钱钏没什么威胁,翻的白眼也就毫无威慑力。
有人交租,家里的伙食却不见多好。
陆伏贵没了,全家都要守孝,桌上的伙食比先前还不如——以前至少陆濯回来的时候,还能吃顿荤的。
现在全家吃素,谁也不特殊。
陆濯对此毫无怨言,他是真正在为陆伏贵守孝,从内心到行动,只除了没有在陆伏贵的墓边结庐之外。
素服素食,不访亲友,虽偶尔也会出门,不知到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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