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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地瓜有个最大坏处,那就是伤地,种一年需要隔年再种。
不过新襄荒地太多,隔年种无所谓。
从赚快钱角度,杨淩不愿意种地。
但是无论在任何时代,粮食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他能来一趟大明,总不能只为了捞快钱,眼睁睁看百姓洒泪走西口吧?
这东西之所以难以在北方推广,主要是官府收粮不收地瓜,影响了种地积极性。
另一方面则是地瓜难吃。
不要说烤地瓜如何好吃,那是偶尔吃一根。
但凡人连吃几顿,立刻肚子胀气胃返酸水,看见地瓜就想吐。
可这一缺点对于杨淩来说不存在。
因为他知道可以把地瓜做成粉条。
中国自古以来一首吃粉条,不过都是用红豆、绿豆等粮食做,筋性不足成本奇高,哪像地瓜这样廉价。
土法做粉条很简单,如果嫌土法出粉条慢,还可以上机器。
磨地瓜粉和出粉条的机器很简单,至于用电嘛,水力火力电站咱不想,弄点太阳能板不要太容易。
或者干脆就买个柴油发电机。
个人不允许买汽油,可是买柴油不限制,可以成桶运到大明。
“突突突......”
机器一响,黄金万两,效率提高百倍啊。
现在新襄自己上有县太爷支持,下有武装力量,我是杨淩我怕谁?
自己本来就打算开面条店,再加上粉条不就可以了?
看看后世遍布全国的各种粉条店就知道这玩意儿多受欢迎了。
杨淩道:“兰大人,我可以租下几万亩荒地,收下流民种地。”
兰畴一愕,半天才笑道:“当年周处除三害,杨淩你也要效仿吗?”
杨淩也笑了。
确实,他的租金可以解县衙缺钱的燃眉之急,雇佣流民可以解民乱之危,自己有武力却改行种地,也让兰大人安心,还真算除三害了。
兰畴觉得自己有责任提醒一下这个贵人。
“杨淩,种地亏钱你可知道?”
杨淩道:“没事,我种甘薯。”
“哦?徐光启的甘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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