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你疯了?」巴特勒直接站了起来,「科老大,你要不要这样,谁都帮,且不说奥多姆想不想回来,单是你们球队早已满额了,根本没有多余的位置!」
「如果裁掉一人再签呢?像签阿里纳斯那样。」
「裁谁?」
「这个可以商量的。」科比选择卖关子。
「不对!你们是不是早就想好了这么操作?」巴特勒像是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似的说,「你就别卖关子了,告诉我嘛,否则我不会帮忙的哦。」
「好吧,告诉你也没啥。」科比怂了一下肩膀说,「我们球队里有个前锋球员叫伊班克斯,他非常的热爱篮球,也渴望着上场,可惜的是现在的阵容里,他没有太多的机会,于是他前两天找到禅师希望能裁掉自己,然后去欧洲打球,据说他有个弟弟在那边已获得千万年薪了,他再也不想在这里虚度光阴。只是禅师这两天一直在忙着运作莫里斯的交易,所以没有回复他,如果奥多姆肯回来,我相信禅师一定会放他走的,因为这样可以双赢。」
「哈,原来是这个样子,难怪你那么胸有成竹。」巴特勒继续吃瓜,边吃边说,「那我不能帮你,如果奥多姆也回去了,岂不是让我们快船的同城死敌变强了,我不干!」
「你干不干?干不干?」科比欺身而上,直接挠他的胳肢窝。
巴特勒最怕别人碰这里的,顿时笑岔了气,忍不住求饶道,「不敢了不敢了,我答应还不行嘛!」
「那我也答应了!」沉默许久的麦迪突然站了起来,望着扭作一团的科比和巴特勒说,「jellybean(一种软豆果冻,这原本是科比父亲乔·布莱恩特的绰号,麦迪却喜欢用它来称呼科比。),反正都是最后一个赛季了,让我们一起联手吧,别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已想通了,不在乎!」
「真的吗?」科比惊喜地站了起来,然后一把搂住麦迪,两个好朋友立刻抱成一起大笑起来。
巴特勒见状,也凑了过来,将他俩抱住后,嘴里还不忘喊道,「oh,no!我也要去湖人!」
当晚共有四个男人在科比家里聚会,而感觉最为强烈的却是进屋后就一言不发的楚晓,他亲眼看到两笔引援在这里萌芽,并最终走向开花结果。若不是亲身经历,又怎么会知道看似平静的nba,背后里竟然是如此的波涛汹涌。而最让他感到澎湃的,还是暮年的科比麦迪联手,以及奥多姆将要重回紫金战队,那种感觉,真的是很奇妙,很奇妙。
是夜谈话已经结束,麦迪载着巴特勒率先离开,他需要连夜返回位于德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第二天将在主场代表马刺队迎战步行者,同时商量交易转会的事情。
送走那俩人后,科比也没有继续挽留楚晓,而是让瓦妮莎带着孩子们一起下楼,一直将楚晓他们送出了小岛才回去。
湖人第二天将乘坐飞机前往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联邦快递球馆挑战灰熊队,之后立即飞往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背靠背对战小牛队,时间紧,任务重,还要面对舟车劳顿等困难,所以楚晓吸取第一次的教训,不敢再浪费体力,先将眼神迷离、微醉诱人的翠西送回了家,才独自返回居所休息。
孟菲斯市是美国田纳西州最大的城市,也是美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运输业中心和制造业中心,还有着世界上最为繁忙的货运机场,但是民航似乎没有货运发达,所以直航国际的航班并不多,中国就没有飞往孟菲斯的直航航班。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国人对孟菲斯的熟悉程度不像纽约、洛杉矶那般耳熟能详,网上能搜到的相关信息也非常有限。
因此,楚晓对即将前往的孟菲斯市一无所知,他只知道灰熊队在那里,便猜测着孟菲斯是不是有很多的熊。
其实孟菲斯灰熊队的名称,跟本地有没有熊并没有关系。该球队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的加拿大温哥华灰熊队,其作为nba扩张加拿大的计划之一,在1995-96赛季和多伦多猛龙队一起加入了nba,并于2001年迁徙至孟菲斯。
球队90年代成绩乏善可陈,进入新世纪在选中西班牙球星保罗·加索尔后竞争力逐渐增强,多次打入季后赛,但未尝一胜。2011年,灰熊队在“双熊”扎克·兰多夫和马克·加索尔(大加索尔的弟弟)的带领下,季后赛首轮以4:2比分淘汰马刺队,取下队史首场季后赛胜利的同时也上演了nba史上第4次“黑八奇迹”,实力不容小觑,整个2012年的夏天便没有任何有分量的引援,管理层希望保持现有的阵容继续冲冠。
球队除了“黑白双熊”-->>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雷在桥上,邂逅了一对神奇的父子,进而开启了他的魔投手之路。这是甲子园历史上,最恐怖的投手传说这同时也是甲子园历史上,最传奇的黑马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钻石王牌之魔投救世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是世箜篌精心创作的玄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读者的观点。...
...
下午18点,华北市第七高中的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这里聚集了这所学校的大部分同学,因为今天是华北市高中高校篮球争霸赛一年级循环赛的第二十三场,由华北第七高中对阵第十三高中的比赛。...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