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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后,春杏提着食盒回来了。
桌上摆了香辣片片鱼,还有蒋诗诗份额内的两道菜。
一道一品豆腐,一道鸡丝黄瓜,黄瓜多,鸡丝少。
往日蒋诗诗和春杏两人吃,还勉强过得去。
如今太子在这,即便加了个鱼,她还是觉得菜少了些,“春杏,把咱腌的泡椒凤爪盛一碗大的过来。”
“是。”春杏去盛泡椒凤爪了,蒋诗诗便开始布膳。
太子身边的太监和宫女还得挨个试毒。
一番试毒后,蒋诗诗才和太子开始用膳。
裴玄凌看着桌上那碗白花花的鸡爪子,瞧着就没入味。
以往他吃的鸡爪,不是金黄色,就是酱黄色,还从没见过如此白嫩的鸡爪,一看就没有胃口。
因此,他便没有夹。
蒋诗诗倒是吃得欢,一个接一个地吃,还和春杏对话,“春杏,这次我们腌的爪子刚刚好,咸味适中,酸辣开胃,我今晚必须得吃两碗饭!”
春杏:“既然小主喜欢吃,那咱下次再多腌一些。”
同时在心里想,小主,您哪顿不是最少吃两碗饭啊?
裴玄凌本不想尝那碗鸡爪的,听对面的女人这么一说,便试着夹了个鸡爪。
细细咀嚼后,正如蒋美人所说,咸味适中,酸辣开胃。
吃着吃着裴玄凌惊讶地挑眉问:“这鸡爪为何没有骨头?”
“因为妾身把骨头去掉了啊。”蒋诗诗忙着干饭。
“去骨?你如何去的?”裴玄凌又夹了个白花花的鸡爪。
蒋诗诗见对面的男人既惊讶又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动了玩笑的心思,“当然是妾身用牙齿一个一个嘬的。”
怎么样,惊喜不惊喜?
意外不意外?
语音刚落,就听见太子一顿咳嗽,不知是呛住了,还是想把刚吞下的鸡爪吐出来。
此刻,裴玄凌脑海中浮现出蒋美人把鸡爪含在嘴里嘬的一幕,俊朗的脸上表情很是复杂。
“吃啊”蒋诗诗憋着笑,热情好客,“殿下,这可是妾身费了老大劲才嘬出的无骨鸡爪,您怎么就不吃了呢?”
憋到最后,蒋诗诗实在忍不住,“噗”的一声,开始大笑起来。
男人俊朗的脸庞涨得通红,双目猩红地瞪着对面发笑的女人,咬牙喊出她的名字,“蒋、诗、诗!”
对上即将暴怒的太子,蒋诗诗立马收住笑,赶紧改口,“殿下息怒,妾身是跟你开玩笑呢,这鸡爪不是我用嘴咬的,是我用小刀划开口子后,一个个剔骨的。”
怕男人不信,她还把食指上被小刀划伤的口子递给男人看,“你看,这是我剔骨时不小心伤到的。”
女人的手白皙修长,却又丰润而有珠泽。
正如她所说,左手食指第二个关节处有一道浅红色的口子,微微肿起。
裴玄凌原本怒火攻心,一看到那道伤口,气就消了大半。
然后将剩下的一半怒火转到春杏身上,“往后别叫你家主子做这些个粗活。”
“是。”春杏应下了。
殿下这是心疼她家小主呢。
“殿下别怪她,是我自个要做的。”蒋诗诗帮春杏说话。
既然不是用嘴嘬的,裴玄凌便继续用鸡爪下饭。
一顿晚饭吃下来,那碗泡椒无骨鸡爪就被光盘了。
就在两人吃饱喝足时,黄得昌带着一群太监抬着两个黄花梨官皮箱进来了。
并且,黄得昌还命人把两个箱子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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