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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作气,三而衰再而竭。其实梁博文差一点就成功了。人在愤怒的情况下,杀谁都敢。比如某个人当面羞辱你,你当时杀他的心都有。但杀人需要刀吧,在出去买刀的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你就会想通杀他不值得。绝大数人都这样,除非是杀父之仇那种不共戴天的仇恨。二十几年都能找上门去灭人满门。带入到梁博文的视角,在包厢那件事后,场面上的人对我们这些人的敲打十分严厉。一般没有人敢再闹。只要撑过一段时间,王大祥没有春彩,只出不进,他不仅可以彻底吞下王大祥的生意,还能借此拿下南城汽车站。至于我这边,我想他还是会打小波那张牌,毕竟我拼命都舍不得小波这个兄弟死,还能把小波杀了泄愤不成。过得一段时间,随着我的生意越来越好,还真舍得和他人命过人命,一起去死不成。许仙林说梁博文手段阴狠,算计太深,心思太毒,是个和天争成事之功的人,命不会长。但他这次这件事,确实做得很漂亮。我们这些二流子,流氓头子,都没有太大的心胸,巴不得所有挣钱的生意都自己做。我做不到大王这样的手腕,将几个人团结起来。他甚至能当着自己和老黄手下,那么多人的面,挨了我一巴掌,还面不改色说要合作。确实值得让人服气。从梁博文让小波砍李林开始,到如今我和王大祥谈和,南城终于迎来了短暂的和平。王大祥来找我的第二天早上,刘宝,赵振,宋毅明带着人将梁博文的门市一通打砸。里面所有东西都被搬出来,放在门市前面一把火烧掉。不过半天时间,南城凡是跟混社会人沾点边的都知道了一个消息。给场面上的人一个面子,不会去动还在医院的梁博文。但只要他敢出去,我,王大祥,老黄就要他死,今后他在南城买碗粉谁要是卖给他,都让卖这碗粉的人生意做不成。往外散这个风的是老黄,我们当然没有牛逼到让梁博文一碗粉都买不到。不过是告诉所有人,以后想要和梁博文有关系,做生意,可要考虑好为了他一个得罪剩下的所有人,值不值得。赵管带着几个人在医院陪着小波,大宝和二山躺在医院,马三带着一群人跑路不知所踪。继六七团伙之后,梁博文团伙也彻底倒下。在梁博文住进医院的第二天,文闯回来了。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老黄,我开车赶到春彩那间小店的时候,文闯一个人坐在店铺当中,手放在膝盖上,夹着烟,没有抽。我坐在车里看着他手上的烟烧完,烟头灼到皮肤,他才松手落到地上。文闯没有我预想那样,发火,疯狂。他有的只是平静,平静到我有些害怕的地步。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文闯,老黄那天说的话,就跟尖刀一样插在我心口上。是不是文闯不救我,春彩不用去大王那边保文闯,这些事就不会发生,梁博文注意不到春彩。我不是个有良知的人,只要能够挣钱,那钱上是带着血,还是带着屎尿屁我都不在意。我也并不是个怯弱的人,二胡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都敢和他拼命。但此时面对静静坐在店铺里面的文闯,我内心十分煎熬,生出一种难以言表的怯弱。老林轻声说道,“老板,要不过两天再来……”我轻轻摇头,打断了老林的话,留下一句在车上等我后,拉开车门下去。太久没有开店,之前整洁的各种器具上,落下一层薄薄的灰尘。我拉过一把椅子坐到旁边,“文闯……”“老癫,春彩死了。”我刚张开说话的嘴,被文闯这句话堵得再也说不出半句来。文闯扭头看向我,那是一双毫无生气的眼睛,我在这双眼睛中,看不到半点活人的气息。人眼中真的有光,文闯眼中的光已经熄灭,如今只剩下一片死灰。我出来混的时间不长,但挨过的办不少,命都差点没有好几次也从没哭过。但看到文闯现在这个表情,我声音中有了哽咽。“文闯,你说你要怎么办,我这一百几十斤,你要搞哪样我都陪着你。”文闯默默摇头,“没意义了,老癫,春彩死了。”“我们搞哪样她都活不过来了,你晓得不,我们睡在一个宾馆里头,她想要吃凉菜,我出去给她买。”“她死的时候我不在,我提着凉菜回去,看到她被勒死在床上。”文闯眼泪就跟断线珠子一样,从鼻翼两边滚落下来,遍布整张清秀的脸。我吞了吞唾沫,看到他满脸泪水,心中突然生出一种很荒谬的想法。文闯该不会也不想活了吧。我为了杜绝这种可能,说了一句最不该说的话。“文闯,春彩死了,但我们还活着,我们必须给她报仇,不能让她白死了。”,!“梁博文还在,马三跑路,但他跟在大口镇,早晚要回来。”“我们振作起来,混到马三任何时候回来,我们都能跟捏死蚂蚁一样捏死他。”我以为我是文闯兄弟,是个比他老子更希望他过得好的人。但在这个下午,我亲手将我最重要的兄弟,我的救命恩人,拉回黑社会这个泥潭中来。文闯听到报仇两个字,文闯死灰色的眼睛中,终于出现了一抹活人该有的神采。“对,报仇。”“我必须要弄死马三这个杂种!”人在万念俱灰时,想要继续活下去,需要一个信念。我在慌乱中,给了文闯一个仇恨的信念,在他狂飙的路上推了一把。因为他和小波,我阴差阳错踏入江湖。为了给他一个信念,我又将退出江湖的拉了回来。文闯最后关了春彩的店铺,跟我一起上车,回到已经装修完成的宾馆中。从此,属于我的团伙正式成形。我和文闯为首脑,老林,孙立阳,皇叔,刘宝为骨干,底下纠结大量社会闲散人员。这个团伙在林家三兄弟,和王大祥团伙后,成为南城存在时间最长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势力团伙。我们这个团伙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马三。原以为茫茫人海,我们要办马三只有等他回来。没想到很快,就有人将马三的消息送了过来。:()西南往事:三十年江湖风云
穷小子偶得邪医传承,从此医武无双,为苍生妙手回春,为红颜化作杀神。活死人,肉白骨,与阎王争命,人间逍遥,各色极品美人环绕。所有的一切,都从那个美女模特送他一本古书时开始1w13571391...
装逼是种恶习,但我似乎戒不掉了。借助自己类似模拟器的开辟时间之力,让自己达到剑术最高峰的李珂背后升起了五把剑。而在他的面前,是身怀御风剑术,一脸怀疑人生的亚索。说好的你资质低劣呢?默默的收回了自己的剑,亚索觉得自己有点冤枉。那要不你试试我别的手段?李珂也默默的收起了自己的剑,背后的剑随之落下,转而浮起了一把把在亚索看来很奇怪的武器。这些又是什么?皮城人的枪械?火麒麟!98K!还有雷霆999!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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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肤白貌美的温暖穿到了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年代文中的同名女配。原文中的她,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得知即将要下乡当知青,她就设计嫁给了副团长顾青寒,婚后的两人聚少离多,相看两厌。作为炮灰女配,还是妯娌女主的对组照,因为妒忌女主,导致女主流产,最后众叛亲离,人人厌弃。 顾青寒调任在即,即将被派驻北城军区,温暖二话打不说,打包了行李,带着嗷嗷待哺的女儿跟着顾青寒随军北上。 军属大院来了个顾团长,还带来了娇滴滴的媳妇儿和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家属大院看着新来的军嫂纷纷摇头,这细皮嫩肉的,能顶西北风刮吗?后来,家属大院的人每天都闻着顾团长家里飘来的肉香,纷纷流下了口水vip强推奖章肤白貌美的温暖穿到了一本年代文中,还是一个半岁大女婴的母亲。然而重男轻女的婆婆嫌弃她,自己的娘家也是吸血鬼,恰好孩子的爸爸调任在职,温暖为了摆脱现状,二话不说就带着孩子跟随北上。从此两人就过上了搭伙养娃的日子,在互相扶持的日子里,两人慢慢产生了感情,从此一家人过上了平淡又幸福的生活。本文故事情节有趣,各色人物个性鲜明,人物之间的互动自然温替,通过生动的情节展现了七十年代的亲情友情爱情,是一本温替向的年代文,值得一读。内容标签甜文穿书正剧主角温暖,顾青寒┃配角乐乐┃其它一句话简介七零养娃日常立意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