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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的东西无非就是要去背诵和理解。孔时逸喜欢文科,且文科知识大抵都在他初中看名着时记得差不多了。
他有学习的天赋,心思却没有一门在学习上。他读书时热爱写作,觉得写作能将所观所感都付诸于笔上,写作是包容且自由的。而读书无非是人生里其中一条通往未来的路,不论怎么拼,都只是为了考试而已,被动地学,甚至还将人都锁进课本里了。
一开始写作的初心,不过是为了将无处用的知识以笔为宣泄口发散出来罢了。故而他记得自己写下的第一部完结小说,就是把学校炸了。
——只是不敢发表出来而已。
“娄云齐?”
“嗯?”娄云齐给孔时逸要了条毯子。
孔时逸的药有助眠作用,吃药之后都会晕乎乎地想睡觉。娄云齐怕他不经意地就睡过去着凉了。
“你觉得读书有什么用呢?”孔时逸低头摩挲着大拇指的指甲盖,“我忽然觉得读书的时候过得好累,又要写书又要读书的。”
“现在呢?”娄云齐将毯子铺开盖在孔时逸腿上。
“现在……没什么感觉,”他拉了一下快拖地上的毯子,“其实已经忙习惯了。我最开始觉得写书挺好玩儿的,后来写着写着就成工作了,再写着写着……其实我觉得《戒》完结之后我脑袋就有点空空了,放在以前,都是前一本还在写,后一本的口头大纲都铺完了。”
娄云齐听后,若有所思。
“我自认为我读书挺费劲的,”他顿了顿,“我属于那种老师说什么我就做什么的性子,所以回想起我的小初高其实没什么好玩儿的,有些我记不得的东西,我哥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孔时逸静静地听他讲着,忽然就觉得心里闷着的气儿开始松了下来。
“如果让我再来一次的话,我可能跟我喜欢的作者一样当个叛逆少年。”娄云齐总结道。
孔时逸摇头否认,“我觉得你这种乖巧的娃娃实在是叛逆不成什么样子。拿家里那活爹当例子,看着挺乖巧,实则会悄悄溜去跟她那些朋友喝酒进网吧来着。”
饭后,孔时逸吃了药,没过一会儿困意便涌上了头。
他摘了眼镜,只能看清坐在旁边的人的轮廓,晕乎乎的脑袋笨拙地转动起来,“你小子以后想找个什么样的女朋友啊?”
“不知道,”娄云齐也给自己要了条毯子,慢条斯理地铺在腿上,“找个喜欢的就是最好的了。”
孔时逸:废话文学。
他一觉睡到了娄云齐喊醒他下飞机。
头晕乎乎地感觉还没过,意识缓慢回笼,孔时逸任娄云齐收拾,给他戴眼镜,下意识跟着娄云齐走。
走着走着,就变成娄云齐一手拎着他胳膊,一手拎俩行李箱了。
走到门口,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好眼熟的女人。
这人栗棕色长卷发,额前的碎发被墨镜卡在了头上,上身穿的白色高腰衣,下身穿着黑色西裤和黑色小高跟,外面套着灰色呢子大衣,嘴巴涂得跟吃过小孩儿一样的红,不过很显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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