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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对,是一种作物,但是我们以前都没有见过。”
黎修平听了还是无解,不过他也不想去追究到底,反正就是知道媳妇厉害总能拿出一些他不认识的好东西来。
关键是,媳妇人美心善从来没有想过做坏事,所以黎修平对方青青不想说出来的事情从来不会过度的去追查的。
然后方青青就告诉黎修平:
“这个玉米是外来品种,我也是偶然得知的,据说种出来的果实很好吃比土豆更好。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打算先在庄子里种一些,等到收获之后再看情况。
如果真的能够种植出来,百姓们岂不是又多了一项可以果腹的食物?”
不管媳妇能不能成功种植出这个所谓的玉米,她的出发点就很好,所以黎修平一力揽下这件事把玉米种子交给了他爹。
并且告诉了他爹该如何去种植。
且不说庄子上总要有人看着才行,黎老头本身就是种田能手,这种事当然是交给他最好。
黎修平也不邀功,直接说明这个玉米种子是方青青发现的。
黎老头当然是义不容辞的承担下了这件事,开玩笑,老三媳妇现在肚子里可是有个金疙瘩。
怎么能让她受累?
而且本来,黎老头在京城里闲着无事还觉得烦闷,做一些他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反而日子会松快许多。
黎修平是一个孝子,同时也是有脑子会想问题的。
关键是,现在爹娘兄嫂要去种地可不像以前,庄子里有佃户可以帮忙。
所以黎修平是非常放心的,把这件事交给家里人去做。
而且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虽然不知道这个玉米到底是什么玩意,但是黎修平觉得媳妇想要做的事情总能做成功的。
就像他娘说的,青青旺夫,每次都可以给他带来好运。
黎老头也是知道的,因为家里之前种出了土豆,所以老三才可以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
甚至,老太婆都跟着受惠还得到了诰封。
就是黎老头本人,对于能够种出更高产量的作物也是非常开心的,所以这一次对儿子儿媳妇交代的任务也是非常重视的。
他打算亲自去庄子上住着,并且带着二毛一起去。
大毛要留在食铺里帮着算账,带着黎大郎黎二郎去没什么用。
因为要来种这个玉米还是什么的,三郎可是特意给了他们一本书,书上对于如何种植玉米都是写得非常清楚的。
可是人家书上写清楚了有什么用,黎老头黎大郎黎二郎到现在也最多都只是认得自己的名字和一些简单的数字,想要看懂一本书还是难了一些。
于是就只能带着二毛一起过来了,黎老头却是不知道,看着是来了一个识字的。
这读书识字的人差别也是很大的,要不然,为什么大毛二毛进京以后就死活不愿意继续读书宁愿在食铺做事?
难道是读书不香,他们天生命贱喜欢在食铺里干活?
并不是的,每个人的天赋都不一样,有的人天生就是读不进书又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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