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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一章气成这样
成英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就是在开会的时候偷看傅总和娇妻的聊天记录。丰否则他也不会在暴风雨交加的白日,来爬这个连路都看不清的港城山!
傅致琛赶在饭店之前回了大平层,刚把门关上就看到了玄关处站着的苏甜。她气鼓鼓的抱着胳膊,一副倔强又懊恼的表情。
就像只小河豚,还不时的吐着泡泡。
可爱极了。
他走上前,声音宠溺低哑:“谁惹我的甜甜了,气成这样。”
苏甜打掉他想抚摸自己脸的手,口吻不满:“还能有谁!送礼物还神神秘秘的非要我等到晚上,我猜想了一下午,脑细胞都不会分裂了。”
傅致琛笑而不语,迅速蜻蜓点水地吻了她的唇。
“你!搞偷袭!”
“好了别生气了,不然肚子里的小宝宝遗传你的坏脾气可怎么办?”
傅致琛牵着苏甜的手走到餐桌前,全是他们两人喜爱吃的菜系。
而且还冒着热气,应该是刚做出来没有多久。
“鹊姐跟小奚掐着你下班回来的时间点做的,她们刚刚走。”
他心情愉悦,眉梢微挑。
果然自己手底下用惯了的人就是合他心意。
不论是照顾甜甜,还是照顾他们两人的三餐,都十分令人舒适。
“洗洗手,我们先吃饭吧。”
“不!我要先看礼物。”
傅致琛拗不过苏甜,只好先跟她去卧室把那盒子拿出来,拆开。
里面不是多么昂贵的衣服和鞋包,也不是什么高昂颜料,而是——
一个十分独特的水晶球。
整体颜色偏紫粉色,细细观察,好似能看到闪闪发光的星星,萦绕河畔的萤火虫,还有清清浅浅的微光,纹路如同星云盘旋天际,令人无限遐想。
“哇,好漂亮。”
苏甜双手捧着看来看去,爱不释手。
“这个是紫萤石制成的,是一种十分稀有的矿物,听说还有疗愈性质,使人保持清醒,有助冥想之类的。反正我看着颜色好看,就买来给你玩了。”
傅致琛看着她喜笑颜开,嘴角也跟着不由自主地上扬。
比起买些名贵奢侈的珠宝首饰,苏甜更喜欢一些质朴的东西。
比如一束花,一双手工编织的草鞋,路边人多嘈杂但味道很不错的小摊,以及海边拾起的各种颜色花纹的贝壳。
傅致琛还记得当初苏甜创作《樱》的时候,还一起去海边捡樱花贝壳。
现在那些贝壳还放在玉树珑庭的浴缸里,每每经过都能看到它完整无暇。
“致琛,你快看,它在不同角度下有不同的颜色诶,”苏甜拿在灯光下瞧瞧,又窝在怀里探寻的瞅瞅,“这种蓝绿色又带有冷幽的紫,好高级。”
她突然灵光一现,琥珀色的眸子睁的大大的。
她知道自己的新作缺乏什么了。
“致琛,你还记得我们去弱水花海的时候,看到的那片花海吗?”
“记得,怎么了?”
苏甜激动地露出两颗俏皮的虎牙,“我们看到了萤火虫呀!如果用这个紫萤石的色彩作为夜晚的天空背景,再点缀上萤火虫,肯定会很美。”
以前她一直认为,发芽的含义来源于破土而出的那股韧劲感。
是来形容抵御万难,沐浴阳光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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