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是他法宝内的力量,也在被急速抽走,反过去支持了一番玉河真人。
炎奴瞪大眼睛:“哇喔!”
他意识到,要不是有双飞燕的特性在,自己与玉河真人这等层次,哪怕能量多寡已经接近,但实际差距依旧大得惊人。
玉河真人,目光平静,道骨神容,似乎与乾坤共鸣。
挥扇间令山河变色,这种姿态,这种神韵……
炎奴咧嘴狂笑:“你是我见过最强的修仙者!”
玉河真人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俯瞰道:“小友,这些力量都不是你的吧?你身上根本没有施展巽卦神光的根基!无论是境界还是观想感悟统统不足……”
炎奴笑道:“你别说那个!我听不懂!”
“直接招式冲我来,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玉河真人眉头微皱,目光一聚:“三昧真火!”
大鼎之中,瞬间升起强横的火焰。
“轰!”
极为猛烈的炼化之感,笼罩炎奴内外周身,他感觉自己体内所有的能量,都被烧起,化为燃料。
身体更是瞬间溶解,炼出清澈的气流。
此为精气神之火,可以随施法者心意变形,还能从任何一处凭空燃起。
更关键的是,三昧真火是参悟火之法则才能练就的法术,号称可炼化一切生灵。
能把人烧得连灰都没有,化为纯粹的精华之炁。
炎奴遭受烈火焚烧,闷哼一声,法宝自动护主,却连自己都在融化!
此火克制玄冰,威力又大,整副战甲都在溶解,化作一团团精华。
不过,只延续了片刻,战甲就开始硬顶着大火修复。
“好火焰。”炎奴赞叹一声,三昧真火已经渗透进他体内,越积越多。
且与此同时,他烧烂的身躯,已经修复完全。
猛吸一口外界炼他所炼出来的精华,他感觉大补,体内还瞬间刷新了所有能量……
然后那些能量,释放出来,又被三昧真火炼化。
炎奴一吸,又充盈饱满……
“这火能炼化我自己所有的能量!太棒了!”炎奴虽然免疫此火,可他的能量不免疫,这反而令他欣喜若狂。
与此同时玉河真人与玉堂真人,都脸色大变。
他们似乎也接触过不少奇物,此刻终于看懂炎奴的能力。
“夺天地之造化!”
……
:抱歉。就来得及码一章。
(本章完)
一个超忆患者的奋斗,这是属于纳米的时代。缘起于一份未来记忆。取巧于零八次贷危机。奠基于纳米材料科技。崛起于资源回收产业。读者企鹅群798599089...
那一年被组织首脑举报的张胜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一年面对天崩开局的他看到了资本的刀光剑影,看到了残酷黑暗森林里潜伏的野兽们,也看到了金融危机后,一个个迷茫的创业者们他习惯性地露出了一个狞笑。...
双洁养狼崽独自带崽的第四年,孩子亲爹找上门了。穿着讲究的男人站在门边,问她。你是尚希?…是。我是幼崽的父亲。男人霸道强势跟我走,不用想着拒绝反抗那些没意义的事情。尚希盯着他那张和儿子酷似的脸,慢悠悠哦了一声。其实她压根儿…也没想过拒绝反抗啊。—辜闻明面上是豪门辜家掌权人,暗地里是狼人族家主,他在一次发情期提前三天,和走错房间的纯人类女人发生了关系。狼人族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但他讨厌三心二意不忠的纯人类,拒绝去找她。某一天,他听到了幼崽呼叫声。他才知道那个纯人类生了幼崽,狼人幼崽正在经历骨骼发育艰难期。为了幼崽,他把那母子俩接回家住。一开始,他冷冷地说我对你没兴趣,我们只是孩子的父母。我只在意我的幼崽。两人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幼儿园。一起参加学校旅举行的亲子活动。一起参加家长会。某一天,尚希去约会了。男人震惊发怒才发现自己的心意。他以带幼崽出玩为由,斩断她所有约会。他频繁搜索怎么追求人类女人。他送楼送车送包送飞机都没用。约定到了,女人带着幼崽离开。傲慢的狼人家主,辜家掌权人破防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正经养崽四年后,豪门亲爹找上门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林月沉是穿越者,和其他穿越者不同的是她是一个双重人格穿越者,在主人格作死把自己玩完之后,副人格接手了这具身体,从此副人格林月沉,除了要面对异世界各种鬼怪妖魔之外,还要面对主人格留下的各种烂摊子,副人格林月沉表示这些都不是事儿amphellipamphellip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在异世做天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关于被亲妈活埋,归来就给全家送棺材十七年前,因为降头师的一句克六亲,燕晨柒(陆心念)被她的亲生母亲刺瞎双眼堵住口鼻,扔到乱葬岗活埋。十七年后,她再次归来,成了天下玄门正宗茅山派的掌门。要武力有他师父,要财力有他师叔。举头三尺她大师兄当统帅,挖地八层她二师兄做君王。既然陆家说她是灾星,那她就给陆家每一个人都送上一口棺材。巴掌扇茶女,拳头打贱男,说谁三更死,谁就活不到五更。豪门圈的众人纷纷跪到了植物人秦司湛的床前哭求四爷您快醒醒...
十年前他是家族的废柴少爷被天才美少女退婚被家族无情抛弃十年后他已是身经百战的隐龙上将同时更是地球上独一无二的修真高手古医术炼丹配药炼器制符风水算命奇门遁甲古武法术统统不在话下了修炼资源他奉命去保护一个极品美女总裁岂料十年前退他婚的天才美少女竟是美女总裁的超级闺蜜而且还无可救药地爱上他了这下头疼了前任未婚妻长得那么祸国殃民他是该不计前嫌地把前任收了呢还是该狠心地将她拒绝让她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