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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了树上的那颗发光白石的存在,这个奥克斯兄弟的亲信知道自己已经到了地方。从这里向北穿过平缓的荒地几公里,就能在北面一点地方看到一片地势抬升起来的山林。而那个规模最大的外地盗匪团伙,他们的据点就在这片山林边缘的林地里。亲信跳下马,仔细将马拴在固定了白石的那棵大树下,随后他紧了紧衣物,将身上伪装的杂乱衣物再一次收拾一下,显得他像是一个穿着抢来衣物的新进盗匪一样。快步向北走去,一路上草木枯黄,一轮月亮即将落下,而另外两个月亮则逐渐升起。“运气不错,一会儿返回的时候有两个月亮照明,感谢月之女神们的照拂,赞美你们!”这个亲信对着几个月亮来了几个飞吻,嘴上带笑的大步前行。很快,他就来到了山林边缘,果然跟大奥克斯说的那样,这些新成立的外地盗匪团伙实在是不够专业,竟然连个半夜放哨的人都没有。不仅没有隐匿的暗哨,就连明面放哨的人都没有一个。就是这么离谱。但离谱归离谱,反倒是方便了他的行动。靠近山林边缘后,就能看到树林里隐隐有火光,以及人们的走动,各色营帐胡乱支在树林之中,也不管如果着起山林大火后,他们该怎么灭火和转移。一件件一箱箱值钱的被抢货物就那么随便丢在营帐外,没人看管,也随意旁人取用。这个亲信挑了挑眉毛,顺手从一个打开的木箱子里取出一摞叠好的细布,摸了摸上面柔滑的布料。他点了点头,左右看看,确认没人注意,就将布料整个揣入自己的怀里。旁边传来一阵轻笑,这个大奥克斯的亲信猛地扭头看去,发现是对面一个营帐里,一个年轻姑娘赤裸着身体,披头散发的坐在营帐门口正对着他笑呢,似乎在嘲笑他刚才的动作。心虚的亲信恶狠狠的注视着对方,生怕对方看出他不是盗匪团伙的人,而是一个外人。但对方只是拿起旁边一瓶玻璃瓶的昂贵葡萄酒,满不在意地喝了一口:“东西都是大伙儿亲自抢来的,用得着跟做贼一样偷偷拿走么?想要,直接拿走就是了,回头让你妻子给你缝制一身舒服的好衣物穿。不过咱们这里布料是有了,但缝制衣物的针线却有些不够,嗝,毕竟这种不值钱的东西那些商人们都很少去贩卖,大伙儿从各自村子逃难的时候,也没谁会带着这东西走哩。”亲信附和着对方:“是这样的,你说的没错。”他看对方的确没意识到自己是个外人,便也放下心来,将怀里的布料取出,直接展开成长条状往腰间一缠,随意的打了个结,就更像是这处盗匪团伙的一员了。不再理会那个喝得醉醺醺的年轻姑娘,这个亲信游走在这片乱糟糟的营地里,他没敢靠近营地里升起的火堆,也没参与那些年轻盗匪们的庆贺活动,只是寻找着留有约定标记的营帐。中间他碰到了很多还没睡的盗匪,但这些人看到他腰间胡乱缠着的细布,便也将其认为是自己人,甚至还有人邀请他一起去跳舞,说不定能凭借舞姿获得营地里某个姑娘的芳心呢。但这个亲信根本不认识这里的盗匪,哪里敢就这么跑到人多的地方去,于是摆摆手,捂着肚子装作要拉屎的样子。“别在营地里拉屎啊!昨天老大才在营地里一脚踩中不知道谁拉在他营帐门口的粪便,可是气的要命。要拉屎,去外面拉,但别往山林里走,那里不太安全,去林子外面的荒地上,随便刨个坑就行了。”这个说话的年轻盗匪还挺友善,指着外面给他做出指引。捂着肚子的亲信装作脸色难看的点点头,也没多说什么,就走开了。找了一会儿,他碰到每个这里的盗匪时,他都以要拉屎作为完美借口,游荡在盗匪们的营地中。很快,一个营帐上特别绣着一个紫红花的普通营帐被他看到。松了口气,亲信不再装作肚子疼,大步走了过去,并脑袋左右扫视,确认没人注意他。他一把掀开这个三角形小营帐的帘布,低头钻了进去。但下一刻,一把锋利的匕首就已经贴在了他的脖颈上。“滚出去,我亲人没了,没兴趣唱歌跳舞。”一个冷冰冰的声音说道。亲信松了口气,是他认识的人,被大奥克斯派出来当作外地盗匪团伙的内应已经几个月了,他们可是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别紧张,是我‘白疤’。你这个家伙,没认出来我吗?”外号叫做‘白疤’的亲信开口说道。黑暗中的人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竟然是认识的朋友,他有些难以理解:“不是,不应该在约定的时候,约定的安全地点进行隐秘的碰面吗?你怎么也过来了?”‘白疤’撇撇嘴:“这狗屁地方一点防范都没有,我直接走了进来,一路上借口拉屎,就这么在整个营地里转了半天,这才找到你的帐篷。”,!“啊,是这样吗?”做内应的家伙也懵了,仔细想想这个新组建的盗匪团伙的确是这样的,很多地方都很随便,不仅营地选择了一个并不封闭的地方,内部也没有组织,因为每天都几乎有人加入,所以相互之间谁也不认识谁,出去劫掠也是几个头领喊上一声,就能来几个人,就带上几个人外出碰碰运气。不过因为他们人多,所以这段日子还从来没失过手呢。“行吧,你这突然找过来发生什么事情?老大竟然让你这个时间过来找我?是出什么事情了吗?是盗贼公会出手了?还是商会联合那边又有商队过来?”内应收起匕首,在狭小的营帐中坐正了身体。这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虽然年轻,但一身经过锻炼的精悍肌肉,一看就知道非常能打。事实上也是如此,他是被大奥克斯在一开始就派来当作内应的,因为加入这个外地的盗匪团伙很早,他现在已经是这个盗匪团伙内部的四把手了。也大小算是一个头领。但这个内应却不觉得这样一个散乱的盗匪组织能走多远,毕竟多恩镇附近的人都知道,一般像是这种规模很大,不讲规矩的盗匪团伙,基本上存在不了多久了。事实上哪怕现在,这个内应都整天担惊受怕的,生怕哪天半夜,摸上来的专业盗贼们,会在黑夜之中偷偷将他们全都杀光,而他也不明不白的就死在了这破地方,一身的本事都没有发挥的机会。“是这样的……”前来通知消息的亲信将大奥克斯准备传达的信息小声告诉对方。他看到,作为内应的年轻人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个笑容,不过不远处的营火光芒隐隐约约的,半开着的营帐布帘也没透出多少光进来。“终于,这该死的任务终于快结束了。”内应松了一口气,一脸轻松畅快。-过了一会儿,送走了传递消息的同伴,这个内应正在心里盘算该怎么鼓动周围人盯上基尔骑士的车队时,又一个人找了上来。这一回他没有拔出匕首,而是首先辨认了来者的脸庞。果然,又是一个熟悉的同伴。“卡多-奥克斯大哥向你问好。我是第二批过来通知消息的人,前面‘白疤’已经来了吧?”来者也是一向以智慧自居的大奥克斯的手下。内应点点头:“来过了,并给我说了一下今晚的情况,还有我的任务。”“很好,不过情况稍微有一些变化,大哥估计岔路口那里的‘血匕首’会派人劝解周围这些盗匪不要向基尔骑士的车队动手。让他们将主要精力放在商会赎买他们被俘伙计的事情上。但这是大哥绝不能允许的事情,大哥说了,不管你使用什么方法,一定要让你这里的盗匪团伙去袭击岔路口那里的车队。”这个第二批过来的亲信小声将这些事情交代了,而这时候,几个年轻的盗匪走了过来,并大声喊道:“四哥!四哥!老大叫咱们过去,说是商路上有新的消息过来。”“好的,这就来。”内应同样大声应了一声,然后拍打一下身旁的亲信,低声说道:“我明白了,看我的吧。”说完,就拿起营帐内的一把‘缴获’的长剑,其实是他的佩剑,大步跟过来叫他的几个年轻盗匪走了。而传递完消息的亲信也偷偷溜走,似乎很多人都被叫到了营地中心,所以哪怕他这样往外走,也没有人来管他。“四哥,那人是谁啊?看着有些陌生。”一个年轻盗匪好奇地问起来,大半夜的,团伙的四头领跟一个陌生人在说些什么,看起来有些奇怪。“是附近其他团伙的人,是我以前家乡的同村同伴,似乎是加入了其他团伙做盗匪,之前见到后认了出来。我们在讨论家乡的事情,看看还有没有亲人活着。”内应眼睛转了转,想到了了一个退路:“听他说起来,似乎在前些天北面的山根镇见到过我的叔叔一家,呲,听他说我叔叔一家正在镇外乞讨,这可不行,我家人都死光了,现在就剩这叔叔一家了,可不能让他们乞讨生活。”另一个年轻盗匪伸了个懒腰:“四哥,那还有什么说的,将人接过来呗。跟乞讨比起来,还是咱们这生活多美啊,跟现在一比,以前在家乡村子里种地,那是什么苦日子?”其他年轻盗匪也是一个意思,既然找到了家里人,肯定要将人拉进他们团伙内呗,而且人越多,团伙的实力也就越强,不仅是能吞下规模不小的大商会的车队,更是能在跟其他盗匪团伙的争抢地盘与占据劫掠收获时,获取更多的好处。总之,己方人越多越好!“当然,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一会儿没什么事情,我天亮就给老大说一声,带几个人,拿上些东西,往北面山根镇走一趟,不仅将我叔叔一家接过来,同时也帮老大探听一下北面的情况。”几人说着,就来到了营地中心,这里原本的跳舞唱歌已经停下了,很多人被叫起来,纷纷打着哈欠走了过来。刚才在这里唱歌跳舞的一些姑娘也没走,坐在地上也好奇地旁听消息。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而这个盗匪团伙的老大也没赶人,谁愿意听就听呗,都是自己人,不是这家伙的妹子,就是那家伙的年轻妻子,整个盗匪团伙没那么多规矩,因为他们团伙在周围人数最多,实力最强,因此也就没那么谨慎。团伙老大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中青年,身材高大,胳膊粗壮的跟一些小姑娘的大腿一样粗,手里拿着一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四米多长的长矛,在这林子里当然很不方便使用,但在开阔地方,这东西一戳就能戳死一个人,或者戳死一匹马。内应过来时,其他几个头领也都已经到位,见来人差不多了,也没管是不是全部能外出劫掠的人都到了,就拍了拍身旁刚赶回来的自家探子,让其站出来。可怜的探子,从【没钱岔口】那里步行走回来,而大奥克斯派出的亲信都骑马跑了两拨人了。这家伙当然在商路上看到了骑马从他身边跑过去的家伙,但他就独自一个人,对方却骑着马纵马夜奔,谁知道去哪里干什么了。这个探子不敢上前询问,毕竟如果对方有歹心,他一双腿可跑不过人家骑马的。往往发现有人骑马路过时,这个探子都得自觉地退到商路外的野地里,并且偷偷趴下,避免对方发现。走了好久,直到现在夜深快凌晨时,他才赶到了自家营地。“咳咳,大伙儿,我是在【没钱岔口】上探查消息的‘好腿约克’,今夜在岔路口那里来了一支车队,规模不小,将岔路口三个旅馆都给住满了。”周围人听到这里,不少人立即嚷嚷着又来活了,兴奋起来。但盗匪老大则重重地咳了一声,他刚才已经提前听到了消息,知道话还没说完。“大伙儿,这个车队虽然有商人跟随,但也不那么容易拿下,因为跟咱们合作的【死人杆子】旅店,旅店老板‘血匕首’特意将岔路口那里的探子们都叫来,给我们说了一下那个车队的具体情况。”这时候不少嚷嚷要抢劫的年轻盗匪安静了下来,因为看起来事情有变化啊。“那个车队由一位叫做乔·基尔的年轻骑士带领,骑士手下有一批三十人左右的,呃,披甲精锐战士。‘血匕首’说那些人非常厉害,不是咱们能直接对抗的对手。”这话一说,周围几十上百人分为了两半,一半人叫嚣着抢¥的,别管多少人,有多厉害,他们这边人更多,而且只要联系上周围其他几家盗匪团伙,七家大的团伙加上三家小的盗匪团伙全部人汇合在一起,小一千号人呢,几十个人那不是一人一脚都能将那些人踩死啊。轻轻松松。所以,面对年轻骑士带队,手下有三十号精锐披甲战士护卫的车队,这部分盗匪是喊着要拿下。但还有一半人觉得这件事有些难办。毕竟是几十号难啃的硬骨头,加上一个更厉害的骑士带队,想要拿下这样一支车队,联合其他盗匪团伙应该也能拿下,但损失嘛,就很难说了。到时候说不定会总损失上百人,受伤的会更多,而他们没有医疗技术,周围的教会更是不可能给他们这些没有身份的人进行祈祷治愈。到时候受伤的人估计也得死。而为了一个难啃的车队,损失这么多人,很多人觉得划不来。更有可能是多恩镇那些阴险的商人们驱虎吞狼的一个计谋。两边人吵来吵去,都说服不了谁,于是大伙儿将目光就放在了五个团伙头领身上。正好头领有五个人,他们最终决定行不行动,其他人都看他们的意思。内应轻笑一声,知道自己该发出应有的作用了。于是他先拍了拍旁边的五头领,一个肥壮的壮汉,让其表态。??欢迎大家订阅本书,追读本书,收藏本书,给本书投推荐票,月票,打赏支持,谢谢大家。:()佣兵与冒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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